【三抓三促·山法进行时】失信限高显威力 主动还款促履行

2024-11-12 18:39
甘肃

近日,山丹县法院通过信用惩戒措施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限高”“失信”的强制威慑下,尝到苦果的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偿还所欠债务。

案情回顾

刘某系郝某雇佣的从事收购芨芨草的工作人员。2021年12月,刘某在为郝某收购芨芨草时不慎从货车上滑落,导致身体多部位骨折,因郝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刘某便向山丹县人民法院起诉。经山丹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郝某向刘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92000余元。判决生效后,郝某不但未支付赔偿金,而且人也消失了,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郝某并未按要求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郝某进行释法说理,劝解其履行赔偿义务,但郝某依旧置若罔闻。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名下账户进行线上、线下查控、冻结,除其名下银行及微信账户内数十元的存款外,再未找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案陷入执行僵局。了解到郝某往返于甘肃等地从事收购芨芨草生意还要继续签订合同,执行干警便转变执行思路,果断对郝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一段时间后,郝某给执行法官打来了电话,原来郝某想要扩展生意,却因自己是失信人员合作对象均拒绝与其合作,眼见到手的生意一个个都没有了,郝某急切恳请法院解除限高措施并屏蔽失信信息,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协商履行赔偿款。接到郝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刻联系申请执行人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赔偿款,郝某委托朋友将其余赔偿款全部交纳至法院,执行法官也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解除了对郝某的限高措施、屏蔽其失信信息。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本案中被执行人郝某逃避履行责任,法官通过依法运用失信惩戒措施,促使部分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案款,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对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产生威慑力,使其对行为的后果有充分而清醒的认识,促使其自觉主动履行。当下社会中,信用堪称人民群众的“第二名片”,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对个人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切莫因失信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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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吴 荣

编辑:马玉玲

审签: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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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抓三促·山法进行时】失信限高显威力 主动还款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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