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司法良知专栏·案例篇】巧解协议 调促和谐
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一场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历不平坦的调解过程,迎来了圆满的结局。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这背后凝聚着法官的智慧与心血。
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赁人王某与房东张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然而王某在租住房屋一段时间后发现,房屋屋内存在大量蚂蚁且热水不能正常使用,随即想要退房,并要求房东张某按照年租金除以十二个月的月租标准计算租金和返还定金,房东张某则坚持按市价处理,期间,王某不慎将张某的电视柜打碎,双方就其赔偿价款也产生争议,矛盾不断升级,王某无奈下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受理此案后,法官首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想法后,决定先组织双方到案涉房屋内进行调解。

正是凉爽的深秋时节,屋外凉风习习,降低不了对峙的温度。合同还认不认?租金怎么算?热水器怎么坏的?电视柜怎么赔?双方当事人你一言我一语,都带着情绪把问题推给对方,法官身处其间,先耐心稳定双方的情绪,把双方拉回理性的轨道,再用法言法语针对矛盾焦点提出一个折中的调解方案。
“希望你们都冷静一下,这件事困扰你们这么久了,如果今天就能解决,是不是好事一桩?”
“现在你们的争议焦点是房租怎么算,电视柜赔多少的问题,咱们今天一起研究一下,把问题全部解决!”
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的争论焦点,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房屋租赁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提醒双方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逐步引导双方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损坏物品进行合理评估,劝解双方寻找均能接受的赔偿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租金按照每月1000元计算,损坏的电视柜按照原价赔偿。房东张某当场便将剩余的租金退还给王某,一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感谢法官,这件事情可算是解决了,堵在心里的大石头算是落地了,今晚能睡一个好觉了!”当事人说道。
近年来,东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竭力办好每一起“小案”,将司法温度如春风化雨融入百姓生活,为和谐东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原标题:《【新时代司法良知专栏·案例篇】巧解协议 调促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