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锦江:城,所以盛民也
【编者按】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今年是人民城市理念提出五周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合澎湃新闻,发起“人民城市·5周年/笔谈”专栏,从超大城市治理、城市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城乡融合、城市群发展、青年与城市等多个角度,讨论人民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人民城市”发展理念的提出,既是从政治上重申中国城市建设的根本价值遵循,也是出于对当下中国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的反思。
在城市记忆、历史文脉保护传承方面,习近平主席指出:“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我国历史悠久,许多城市本来就各有特色,多姿多彩。但是近年来,不少城市为了一年一变样、几年大变样,由几个大房地产开发商搞建设,就像计算机复制功能键一样,拿一张图在各个城市搞粘贴,哪都一样。”“我们的城市有许多历史记忆,特别是一些历史悠久的老城区,是最宝贵的东西,不能因为浮躁、无知而破坏掉。有的城市把真古董拆了建假古迹”。“不能一律大拆大建,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这些论述非常形象地批评了当下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大拆大建,由几个大房地产开发商主导城市建设,拆真古董建假古迹,留下一个个没有人气的空壳,“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其结果是抹杀了城市悠久的历史和千姿百态的个性,失去了日常生活的烟火气、市井气,背离了中国传统“城,所以盛民”的初义。
从本体论而言,“人民城市”发展理念提出了谁的城市这样一个方向性的问题。西方进步学者曾用“权利”概念指出,城市权利是一种按照我们的愿望改造城市,同时也改造我们自己的权利。谁有权定义城市的形象,规定什么应该被看见,什么不应该被看见;什么应该被拆除,什么不应该。在城市建设中,起决定作用的究竟应该是政府官员、规划设计师,还是资本和商人、居民或游客,城市权利究竟应该属于谁?今天的答案是明确的:属于人民!但以人民为中心,并不是一个抽象概念,在社会实践中,我们要认识到:人民是具体的,每一个群体,每一个人的诉求都体现了不同的利益。
从认识论而言,“人民城市”发展理念提醒要为人民办好事,为政一方首先需要充分了解城市的成长史,如此,才能在历史中科学地把握未来。同时要正确理解文化和经济的依存关系,在知识经济、象征经济、体验经济的时代,文化即经济。发展文旅产业所倚重的“建筑可阅读”“海派考古”活动以及网红打卡地和Citywalk ,都离不开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区,其背后投射的也是市民大众对城市记忆和历史文脉的珍惜和探寻。
从方法论而言,“人民城市”发展理念引导我们探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商治理机制。“人民城市”需要来自基层的首创精神,而基层的首创精神离不开共建、共治、共享的全过程民主,只有让民众有机会自觉参与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中来,尊重市民对城市记忆和历史文脉的关切,才能面对现阶段处于快速发展期的中国城市,破解迷思和误区,具备驾驭“有序复杂性”的能力,而不是停留于简单划一的拆除思维。在处理历史风貌保护、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三者之间的矛盾关系时,需要我们对不同群体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讲求时度效。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阿斯曼的文化记忆理论认为:回忆、认同和文化的延续让我们生活在一种“凝聚性结构”中。共同拥有的回忆、共同遵守的规范、共同认可的价值所构成的归属感和身份认同,使个体成为“我们”。城市记忆,历史文脉保护传承正是为了这样一个“凝聚性结构”,一个我们共同的家园。
在城市发展史上,形体主义和人文主义是两种相辅相成的发展理念。“人民城市”发展理念的提出,对于扭转前四十年城市发展“大拆大建”所造成的一系列弊端有很好的纠偏作用,对于下一阶段城市的长效发展和有机更新也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建设“人民城市”,实现“人文转向”,呼唤“烟火气”,正是朝着世博会提出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口号,以及“城,所以盛民也”所蕴含的城市本质的回归。
(作者徐锦江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文化创新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海报设计:周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