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是危险废物品,委员建议设药品回收处理补偿基金

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2019-01-29 15:26
来源:澎湃新闻

过期药品怎么处理?扔到马桶冲走吗?

目前,过期药品已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品”,其随意丢弃会对水体、土壤、空气造成污染,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有巨大隐患。

早在2014年,上海市就将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纳入《上海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2015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回收废弃药品处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零售药店和监管部门就回收居民过期药品的职责分工。

上海两会期间,周蓓华委员、李锦军委员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建议》的提案。提案认为,上海过期药品的回收并不尽如人意。

“问题的成因是多方的。”周蓓华介绍,目前民众对于过期药品是“危废品”的认识不足,调查发现大多数的人认为药品是干垃圾,所以在处理时只是为了防止不法之徒把过期药品再出售利用而拆了包装扔入垃圾桶或冲入抽水马桶。

同时调研还发现,过期药品回收点难觅或已有的回收点不是随时可回收。许多药房没有过期药回收箱,或虽有但只是在特定的日期才收过期药,回收箱已成摆设。上海部分社区,家庭过期药回收面临回收点难觅、回收意愿低、无统一长效管理等诸多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提案建议做好民众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意义宣传的同时,要督促零售药店作为居民过期药回收的主要场所,切实担负起企业应尽的责任。并通过社区街道的宣传充分告知回收箱的摆放地点和渠道。区县监管部门严格按制度监管并做好回收药品的后期处置。

此外,提案建议设立药品回收处理补偿基金,用以补偿过期药品处理的高额费用。政府对合法从事过期药回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和政策补贴,以提高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