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举报被诉侵权,非法网贷,拒缴物业费……
剧情提要
身边小案件 蕴含社会治理大智慧
《小案大治理》第二季第七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矛盾纠纷类型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面对新类型案件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常见纠纷案件,法官如何从个案的审理,延伸到类案的治理,从源头上化解基层矛盾,请看《小案大治理》第二季最后一集!
前员工发帖举报餐厅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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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一起有关名誉侵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是一家出售轻食的餐饮店,被告是这家店的前员工刘先生。
2023年9月,离职后的刘先生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帖子,称该餐饮店食品卫生问题严重,该帖点赞量1300多,评论量300多。餐饮店认为投诉严重失实,经投诉,平台下架了这篇帖子。但餐饮店认为该帖夸大事实、损害了店家利益,将发帖人刘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32000元。
原告方餐饮店认为,店铺与被告之间的矛盾导致刘先生离职不愉快才发布帖子泄愤,该帖的发布导致店铺的营业额明显下降。而被告方刘先生则表示,自己是通过网络平台对大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舆论监督。该帖究竟属于舆论监督还是夸大诽谤?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帖子内容的真实性是关键。法庭上,法官对于该帖全篇的措辞和涉及的内容逐一质证核实。
经审理,长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案涉言论属于合法行使举报权和舆论监督权,不构成侵权。但是,被告个别的侮辱、贬损性用词不当,超出了合理范畴,被告应就舆论监督中的不当用词向原告道歉并承担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损失2000元。而对于原告提出的因为帖子造成的营业额受损,因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因果关系,法院没有支持。
该起案件虽已办结,但法官的思考并未结束。近年来,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并不少见。为从根源上治理此类纠纷问题,法官特地走访华东政法大学。通过商讨研究,法官和专家一致认为,在自媒体发达的时代背景下,民众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更重要的是,负责内容发布的平台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审核责任。
为此,长宁区人民法院向上述案件所涉的社交平台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平台应当设置更为细致的审核分层体系,既要保护广大民众的监督权、知情权,也要防范企业名誉受到非法侵害,这样才能营造一个更加良性互动的网络社交生态。利用网贷软件非法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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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利用网贷软件非法放贷的案件。庭审过程中,该案主犯杨某表示,其从系统商处花重金购买网贷软件,该软件不仅可帮助他们完成借款手续,还附送“潜在目标群体”名单。他们借助引流软件向这些潜在客户点对点发送推广短信,等待客户主动找上门来,然后向客户发放高额利息贷款。四年间,杨某和他的同伙通过多款非法软件向300余人进行了放贷,累计放贷金额超过了1500万元。
案件主审法官对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和杨某等人一样利用这些非法软件进行犯罪的,并非个案。制作这些非法网贷软件的团伙,究竟是如何掌握那些“潜在客户”信息的?怎样才能从源头封堵这些非法应用软件,同时也阻止不法分子获取到潜在客户的资料信息呢?带着这些疑问,普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了普陀区网信办,一同前来的还有区公安局和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与会部门一致认为要督促网站平台落实好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普陀区相关部门将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加强工作联动,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形成管理合力。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拒缴物业费▴ 点击查看视频 ▴
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缴纳相应的物业费是社区管理中两个相辅相成的环节,它们共同构成了社区正常运作的基础。然而业主因拒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的案件屡见不鲜。这些案件通常涉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益冲突,业主往往因为对物业服务的质量、费用透明度、问题解决效率等方面存在不满,而选择拒绝缴纳物业费。
2024年9月6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正对一起欠缴物业费纠纷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原告是虹口区某小区的物业公司,被告是陈某,其儿子建华(化名)代自己母亲出席。被告陈某年老体弱,常年独自居住。
儿子建华表示,自己拖欠物业费的缘由是因为家中的一次煤气泄漏,老母亲家里出现危险气体,物业理应上门处理,但物业的回应和态度让他无法接受。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上门查看,上门时被告儿子不在家所以不了解;公司虽然没有查出问题原因,但已尽了管理义务。主审法官指出,双方矛盾关键是“沟通不及时”,物业服务的确有待提升,但是被告拒付全部物业费,亦缺乏依据。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该小区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还有几十家,欠缴物业费达二十余万元。法官决定先去居委会了解情况。在走访中法官了解到,因业主对小区物业存在种种不满,因而通过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来表达。法官表示,之后将商讨如何在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帮助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促进社区物业秩序的和谐稳定。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原标题:《网络举报被诉侵权,非法网贷,拒缴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