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法院:法院+村委会 合力解纷很有效!
法院+村委会
合力解纷很有效
联动调解工作机制

合力解纷
近日,敖汉旗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积极运用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在分管民事庭院领导、承办法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等解纷力量的通力合作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来到敖汉法院起诉被告于某、王某,称二被告将其玉米地作为田间作业路通行,致使其0.2亩庄稼受到损害,要求二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元。

调解经过及结果:
民事庭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详细了解案情,认为该案虽然争议标的较小,但涉及耕地民生大事,应及时妥善解决。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均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且原告申请对侵权行为进行司法鉴定,经初步了解,鉴定费用高达一万余元。

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化解该起纠纷,于是,分管民事庭的院领导和承办法官联合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来到原告家中,推心置腹与其进行沟通,耐心地向其解释调解此案是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经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原告当即表态同意调解。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分管领导、承办法官、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原、被告共同来到涉案耕地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面,承办法官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另一方面,村委会工作人员鼓励双方换位思考、互谦互让。最终,经过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敖汉法院与各级调解组织联合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敖汉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中,以基层调解组织为依托,深入农村牧区,走进城镇社区,联动融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图 文:崔 建
编 辑:季东远
原标题:《敖汉法院:法院+村委会 合力解纷很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