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讲堂 || 一波三折追债路

2024-10-12 19:11
安徽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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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视

【解说】借款20万元,为何迟迟不还?

【采访】“经常沉迷于赌博”

【解说】净身出户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采访】“转移财产也确实是债务发生之后 被告有故意逃避债务或者是不偿还的目的”

【解说】《法官大讲堂》本期为您讲述“一波三折追债路”。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法官大讲堂》。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现实生活中,亲戚朋友间借钱本属正常,有的甚至约定期限,外加一些利息。本期我们要讲述的这起案件,债权人在过了约定还款期限后,多次催要未果,不得已只能诉诸法律,但就在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仅没有及时还款,反而做出了令债权人意想不到的举动,面对突发状况,债权人该如何维权、追回借款呢?【解说】 这张借条中显示:早在2017年元月18号,本案被告就向原告借款20万元,约定按月息1分计算,1年后还清,由此可见,双方的关系不一般。【采访原告代理律师】 “原被告之间是表兄弟之间关系 然后 被告当时他经营一家企业 效益也非常好 然后呢 名下有车有房 当时原告考虑这层关系在 而且效益又比较好”

【采访】 “有(偿)还的能力”

“有还款能力 所以就(借)给他了”

【采访】“后来又怎么会出现意外呢”

“因为在后期 被告紧接着后 就开始赌博了 赌博之后呢 (企业)效益也变成下滑 (而且)输了钱很多 然后 原告觉得这个还款能力 可能受影响了 找被告追讨 被告当时就没有钱还了 已经没有钱还了”

【解说】 无奈之下,原告李某只好起诉至潜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4月1号,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了审理。

【采访】潜山市人民法院源潭法庭 法官助理 李世民 “双方立下的这个字据是否有效 借款字据是否有效 那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在本案中 如果说债权人在出借时 不知道债务人将这个借款用于赌博的情况下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 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合法是有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 债务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定期返还借款 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 支付利息”

【解说】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还明确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采访】潜山市人民法院源潭法庭 法官助理 李世民 “他们约定的利率是月息1分 也不超过法律规定 所以说是合法有效的”

【采访】 “还有一个就是赌博的这个事实 法院后来调查的就是非常清楚 是吧”

“这个赌博的事实 是他(被告)的妻子所说的 陈述出来的 而且张某(化名)也没有进行反对 也表达确实是个事实”

【解说】 至此,潜山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7日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的15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那么,明明起诉书中被告是夫妻二人,为什么法院判决只有张某一人来承担这笔债务呢?

【采访】潜山市人民法院源潭法庭 法官助理 李世民 “这个借款发生的时候 张某(化名)和他的妻子赵某(化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但是 因为法院在查明事实的时候 发现张某借钱的时候 赵某对此并不知情 也就是说张某瞒着赵某的情况下 去向李某借的这个钱 而且他将这个钱 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日常开销 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 所以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认为这个债务 不属于家庭共同债务 就是说 判决了由张某个人承担”

【解说】 判决生效半个月后,被告张某没有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相反,在随后的追债过程中,原告李某又发现了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情况。

【采访】潜山市人民法院源潭法庭 法官助理 李世民 “当时李某(化名)因为考虑到双方有亲戚关系 没有好意思去申请执行 所以说 也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 他就想着如果说法院都已经判了 你应该主动还我”

【采访】 “还在催要”

“还在催要 但是张某(化名)表示 现在我也没有钱 你催要我也没有钱”

【采访】 “好 那这个时候他发现了”

“这个时候 李某就发现了 张某和他的妻子(早已)去法院离婚了”

【采访】原告代理律师 “房子 车子也过户了 过户到给他老婆名下了 原告就很紧张 所以就找我们律师帮他维权”

【解说】 2021年2月3日,潜山市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张某之妻起诉离婚纠纷一案,此时,距离张某欠债未还已经过去4年之久。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于3月23日,签发民事调解书,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子女归女方抚养,双方无共同财产。

【采访】潜山市人民法院源潭法庭 书记员 朱怡然 “男方净身出户 原因是什么”

“(男方)经常沉迷于赌博 严重影响了双方的夫妻感情 在经过多次的劝说下 还是没有起到什么效果”

【采访】原告代理律师 “转移财产也确实是债务发生之后 被告有故意逃避债务或者是不偿还的目的”

【解说】 于是,在2022年4月1日,债权人李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财产转移行为。10月10日,潜山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采访】潜山市人民法院源潭法庭法官助理 李世民 “如果说他在知道这个事情之日起 1年之内 没有去法院申请撤销的话 (到那时)他再去向法院申请撤销的话 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采访】 “(那时)他的财产就全部归他妻子了 是吧”

“对 就归他妻子了”

【采访】 “也是说他就更没有偿还能力”

“对 就更没有偿还能力了 而且他也没有(办法)他也无法再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去保护自身的权益”

【解说】 2022年10月25日,潜山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行为。

【采访】潜山市人民法院源潭法庭法官助理 李世民 “撤销之后呢 这个房屋就由赵某(化名)单独所有 变成了重新回归于张某(化名)和赵某的共同所有 然后李某(化名)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屋 将拍卖房屋的所得款扣除赵某的所得部分 剩下的钱用于偿还李某的债务”

【解说】 一审判决后,被告张某不服,上诉至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采访】原告代理律师 “对这个判决 你们是否满意”

“我们满意 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了 (公平)正义得到声张了 被告的目的达不到了 他想逃避法律执行 得不到了”

【采访】 “那么 判决以后 当事人就是我们讲的原告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

“当事人非常高兴的”

【采访】潜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陈升华 源潭法庭庭长 “借钱一定要慎重 慎重 再慎重 (一旦)债务人侵犯了你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 一定要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字幕特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8条明确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主持人】尽管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的判决时间是在债务人离婚案调解之后,但因为债务人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一直不还,所以他通过离婚,无偿转让或者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简单说,只有把过去的欠债还清了,之后再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才符合事理、情理和法理……

好,感谢收看本期节目,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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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官大讲堂 || 一波三折追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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