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公司总经理变更,由49岁中投公司副总刘加旺兼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总经理变更。
9月30日,汇金公司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刘加旺同志担任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廖强同志担任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沈如军同志不再担任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徐志斌同志不再担任汇金公司执行董事。
经汇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刘加旺担任汇金公司总经理,聘任廖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沈如军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职务,徐志斌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此外,汇金公司同日发布的另一则人事任免公告显示,经国务院批准,胡浩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监事长职务,崔光庆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监事职务。
官网资料显示,刘加旺,1975年出生,现年49岁,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分行行长、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兼苏州市分行行长、安徽省分行行长、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兼任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强,1974年出生,现年50岁,经济学博士。历任标普全球信用评级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金融机构评级资深董事、大中华区金融机构评级首席评级官,汇金公司派往中国银行董事,汇金公司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股权管理一部主任。现任中投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并兼任汇金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股权管理二部主任、股权管理三部主任。
汇金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003年12月,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控股参股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投公司根据国务院要求持有汇金公司股权。中投公司开展投资业务和汇金公司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