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幼苗 “芗”伴成长

2024-09-20 19:13
福建

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9月14日,芗城法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和“送法进校园”活动,由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们送上新学期的“法治大礼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治副校长们都讲了些什么?

“互动式”了解法律

“非常荣幸能够作为法治副校长,与老师和同学们共同交流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芗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银木作为漳州市芗城金峰实验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以“为爱护航 ‘芗’伴成长”为主题,重点向学生们介绍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

活动中,林银木院长通过“举例引导+问答互动”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语言,从防诈骗、防拐卖、未成年人保护三个角度出发,让同学们知道民法典源于生活、用于生活,正确引导学生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高青少年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沉浸式”走进法律

“报告审判长,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现在开庭。”

随着面带稚气的“审判长”一记法槌敲响,一场模拟法庭正式开始。学生们穿上制服、各司其职,法官、原告、被告……以角色扮演的方式,体验了从宣布法庭纪律到法庭调查、辩论、评议与宣判的全过程,完整模拟了一场校园侵权案件审理的整个流程,共同演绎了一场庄严肃穆的实践性“法治课”。

庭审结束后,漳州市通北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黄志丽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同学们表示,这次模拟法庭很有意义,通过本次活动,既了解了庭审程序及法律知识,又增强了法治意识,以后要学好法律、遵纪守法。

“课堂式”学习法律

王法官,如果我们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呢?

对于受欺凌者来说呢,第一,我们要树立自信,勇敢地保护自己;其次,要积极向父母、老师等人寻求帮助,维护自身权利……

面对漳州市石亭中学学生的提问,漳州市石亭中学法治副校长王廷琼法官给出了解决办法。

在漳州市石亭中学的开学第一课上,王廷琼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介绍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面对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应对,并通过典型案例介绍校园欺凌实施者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强调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态度,引导同学们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眼旁观者。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芗城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打造法治副校长品牌优势,通过更多元化、更贴近学生的普法形式,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校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法院力量。

文案:综合办公室

原标题:《法护幼苗 “芗”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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