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举报黑恶势力有功!“喜羊羊”喜提巨奖
1月16日,广东省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7名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功民众代表头戴“喜羊羊”头饰领举报奖励金。根据广东官方出台的举报奖励办法,广东已累计发放举报金1300多万元人民币。

扫出清风正气扫出朗朗乾坤
广东省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综述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以来,广东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迅速掀起扫除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取得丰硕战果,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名列全国前茅,实现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的年度工作目标。去年9月进驻广东督导的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充分肯定广东工作,指出广东省的一些做法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3万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85.4亿元。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87件7510人。全省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601件2361人。
——深挖彻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全省纪检监察部门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927件,立案18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5人,组织处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21人,有力破除了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省委出台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组织部门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02个(其中因涉黑涉恶纳入整顿214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73人,基层干部队伍得到有效净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明显提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18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8.4%、5.7%和8.1%。第三方机构组织测评显示,我省群众安全感得分比2017年提高2.02分,提升2.5个百分点。许多基层干部反映,征地拆迁、“邻避”项目等“难事”推进起来比过去顺畅多了。一些黑恶团伙被打掉后,当地群众自发走上街头,放鞭炮、打横幅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一是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生工程强力组织推进。
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省委在年初以最高规格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一年来先后7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截至2018年11月,全省市、县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全部由市委书记、县委书记担任。
二是坚持波次打击,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先后组织开展五轮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持续掀起波浪式打击高潮。春节前后2轮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6583名,迅速打开工作局面;第三、第四轮集中收网共打掉涉黑组织3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6个;第五轮集中收网紧盯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打掉涉黑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8个。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坚决予以打击。一年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重大案件6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26宗。
三是坚持聚焦重点地区,着力打击农村地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专项斗争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一年来,全省打掉农村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数均占总数的70%以上。
四是坚持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维护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一些黑恶势力采取暴力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控制垄断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物流、商品批发等行业领域,造成营商环境恶化,影响经济健康运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始终将此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协调公安和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2018年共打掉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76个,占全省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总数的86.36%。
五是坚持以变应变、以新应新,精准有效打击新型涉黑涉恶犯罪。
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网络自媒体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加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网络差评敲诈、收取网上保护费、虚假诉讼敲诈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提供了新空间。对此,广东省公、检、法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切实加强专业队伍、专门手段、专业能力建设,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指引,不断提高对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的甄别发现和侦查打击能力。省公安厅针对“套路贷”“校园贷”等新型犯罪频发势头,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针对性打击,先后打掉广州徐某亮、深圳林某彬、佛山梁某辉、惠州周某航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六是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省纪委监委在12388举报电话增设“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对在办案件扩线深挖,对办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起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加强各级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对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循线深挖,依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501人。
七是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
专项斗争开展后,省委组织部即专门下发通知,就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作出全面部署。部署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六对接六查找”原则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并开展精准整顿,从省直单位选派干部担任涉黑涉恶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整顿,对2804名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2018年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73人,其中涉黑涉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67人,已撤换66人,已配63人。
八是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大力加强行业治理。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等工作机制,有效堵塞行业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0多个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均部署开展了多轮行业治乱专项行动。
九是坚持广泛深入宣传发动,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将专项斗争与宣传发动群众同部署、齐推动,统筹内宣外宣、网上网下,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明显提升。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法院、省公安厅共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专项斗争情况,发布涉黑涉恶典型案例50个,展示党委政府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热情持续高涨,群众举报线索数占线索总数近四成,共有3819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2019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广东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攻坚,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韧劲,把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努力争取更大战果,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不懈努力,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广东扫黑除恶斗争十大典型案例
1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01
广州施某兵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查,该涉黑组织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凤阳、江海、华洲一带,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高利放贷等方式敛财,借正规经商的幌子“洗白”非法收入,并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2
香港黄氏兄弟跨境黑恶势力团伙案

经查,该犯罪团伙以深圳尚吉信息咨询公司为内地据点,发展团伙成员,涉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非法经营、“套路贷”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并采用异地侵害犯罪对象、异地存放犯罪证据等方式逃避打击。
03
汕头谢某忠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5月14日,广东省公安厅统筹指挥、异地用警,指挥佛山、汕头、珠海、揭阳等地公安机关出动精干警力,一举打掉以谢某忠为首的“以黑护私、以私养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76人,查处涉案村干部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3亿元。
经查,该涉黑组织盘踞在汕头市龙湖区,通过拉票、回收空白选票、“软暴力”等手段操纵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以走私柴油、冻肉等手段获取巨额利益,长期作恶多端,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4
清远陈某辉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4月2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清远市委市政府三级联合指挥下,清远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成功抓获包括陈某辉、陈某金在内的主要组织成员33人,查处涉案村干部7人,对百余辆涉案车辆和30余艘涉案船舶限制交易,冻结银行账号500多个,冻结涉案嫌疑人在20余间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及其名下公司资金逾3亿元。
经查,该农村涉黑组织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成员众多,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并涉嫌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盗采河砂、抢劫、打砸村民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案件成功收网后,当地群众自发在街头拉横幅表示感谢,并寄信给省公安厅、清远市公安局多位负责同志,表达心中的喜悦感激之情。
05
惠州周某航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查,2016年以来,周某航为谋取经济利益,在线上通过开设“金现小贷”“百家花”公众号和“今借到”“借贷宝”等快速贷网络平台,在线下通过熟人或中介,专门从事无抵押、无担保非法高利放贷活动,共获利400余万元。同时,周某航于2016年8月成立惠州鼎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暗地进行非法放贷,并专门组建“地下出警队”“催收专业队”,采取暴力和软暴力进行讨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06
江门蒋某达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9月7日,江门市公安局历经5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一个盘踞在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及周边农村的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破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案件32起,涉案价值约上亿元;查处保护伞6人,其中县区人大代表2人、村干部4人,接受涉案村干部主动退赃209万元。
经查,2016年至2018年案发,该组织头目蒋某达为达到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以新会沙堆镇莲花山一农庄为据点,豢养数名外省籍打手,并勾结沙堆镇人大代表、食品站站长邓某新,指使骨干成员充当“地下执法队”,在沙堆镇梅阁村及其周边欺行霸市、为恶一方,控制沙堆猪肉市场,哄抬肉价,严重损害群众生活质量。与此同时,该组织还强买强卖,操控装修施工、建筑材料运输和水电价格;非法获取沙堆梅阁“奇门岗”、东营围、鸡山、白水带338亩土地使用权,并将其中部分土地倒卖,获利上千万元。打掉该犯罪组织后,当地猪肉价格每斤下降约5元,生活用水每吨下降约3元,电费每度下降约1.4元,群众拍手称快。
07
阳江廖某恒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3月份以来,在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阳江市公安局先后组织4次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以廖某恒、余某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65人,移交纪委监委25人,侦破违法犯罪案件13起,查封涉案土地70亩、房屋4间、汽车18辆,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合计1.8亿元。
经查,该涉黑组织成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非法罢免阳西县织贡镇丹宵村原村长,改选骨干成员江某蕊堂弟江某硕为村长,把持村务,侵吞村集体资产,非法转让该村70亩土地使用权;成立阳西县海产品公司掩人耳目,大肆“招兵买马”,并在阳西县多处开设流动赌场,实施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数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组织10多名失足妇女盘踞在阳西县城各大酒店、宾馆进行卖淫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此外,还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寻求非法庇护,严重败坏当地社会风气,影响极其恶劣。
08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工商质监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刘晓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近年来,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一些旅游商场通过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强迫外地游客购买商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2年至2018年,刘晓锋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对这些商场的强迫交易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敷衍处置群众举报投诉,甚至在上级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执法时通风报信,为不法商家提供保护,先后收受部分旅游商场经营者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2018年6月,刘晓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09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梁锡棋涉恶案
1997年以来,梁锡棋利用先后担任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村主要负责人和桂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等职务便利,纠合形成了以其为中心、家族成员为骨干的宗族恶势力。
2013年至2014年,平东村委分两次将集体物业“汇玉玉器商场”和“汇玉商场二期”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外招租,梁锡棋为使其亲属梁某、唐某等人顺利中标,通过透露竞标信息、量身订制竞标条件等手段排除潜在竞标人,并以断水断电阻挠正常运营相威胁等方式逼退竞争对手,最终梁某等人低价中标,造成集体资产较大损失。事后梁锡棋收受梁某干股分红人民币200多万元。
2018年4月,梁锡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10
湛江吴川市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失职失责违反保密纪律案
2018年9月,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移交的反映吴川市覃巴镇党政有关领导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后,将该线索转交给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处理。
吴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主任陈甫明等人违反“上提一级”“县区兜底”的线索管理规定,未经请示汇报便将该问题线索直接签批给覃巴镇党委书记张阁良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永洪处理。
吴永洪经与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覃巴镇党委副书记庄一峰商议后,严重违反线索管理规定,将《举报信》复印给被举报人之一的覃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其后,宁伯承经由覃巴镇那碌村村民潘添将《举报信》复印件照片通过微信转发给主要被举报对象那碌村原村长潘观景和那碌村委会原副主任潘阮平,导致了泄密事件的发生,潘观景通过他人打电话并到举报人家中质问和威胁举报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张阁良、宁伯承因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吴永洪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办事员重新安排工作,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庄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6名党政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理。
内容来源:中新网、深圳特区报、南方网、南方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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