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教师节快乐 专属“普法套餐”请查收
又到开学季,老师和同学们活力满格“解锁”了新学期,伴随着第40个教师节的到来,祝辛勤工作的老师们节日快乐!那么法律是如何保障教师的权益呢?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的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育惩戒权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捐助权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申诉权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培训权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受表彰和奖励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法问法答
问
私立学校教师在怀孕或哺乳期间与学校的劳动合同到期,学校可以随意解雇吗?
不可以。私立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学校在教师孕期、产期、哺乳期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问
培训机构与带教老师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竞争限制是指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根据约定,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培训机构作为用人单位可以和负有保密义务的老师签订竞业限制的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竞业限制条款并不是适用所有员工的,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部分无法律效力。
问
教师是否可以进行网络直播?
法律上未禁止教师开展直播活动,但需要明确其行为边界。教师开设直播不能影响教学本职工作,且直播内容须合法合规,不得接受家长、学生的送礼型打赏。教师应避免在工作时间进行直播,尤其是当直播内容涉及学生时,须受到严格限制。不得未取得学生及家长许可,在网络平台随意发布学生视频侵犯学生、家长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问
教师节来临,为表谢意,一些家长、学生自发组织向老师赠送礼品,老师可以接受节日赠礼吗?
公平性和廉洁性是义务教育的底线,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明确禁止教师利用职位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问
学生多次违反校规校纪,老师可以用体罚的方式管教学生吗?
教育、管理、训导、惩戒均为教育的必备手段。针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老师可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可实施教育惩戒。但教师对学生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幅度范围内实施,不得超出界限,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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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各位老师教师节快乐 专属“普法套餐”请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