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事项】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指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在日常生活中也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银行取款、卖房、办理社会保险等。所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则需要其近亲属向法院申请认定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代理其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此类申请如何提出?法院如何为指定监护人?本期便民事项带您一探究竟!
1.什么是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
与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不同,适用这类程序的案件中没有原被告,双方之间没有民事权益冲突,设置这一程序的目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能力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
2.谁可以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依据。
利害关系人一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其中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是指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设立的老年人组织,而不是乡、村等自愿设立的老年人协会等组织。

3.谁可以当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4.除申请书外,还需要哪些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系证明,如父女关系证明、结婚证等,被申请人的全部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若已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证据材料:医院诊断证明、病例资料、病情说明情况(需要医生或者护士、邻居的病情说明情况及说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捺印、留好联系方式)。
注意: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交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5.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被申请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法院审查处理。
6.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7.恢复认定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文字:刘香美
原标题:《【便民事项】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