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 编者按
未成年人面对校园欺凌该怎么办?学校环境和未成年人犯罪又有什么关系?当众多孩子梦想当“网红”,如何对孩子的价值观进行引导?广大青少年追捧的“养成系”偶像演唱会,为何安全隐患更大?
又值金秋开学季,法治周末报社出品的《百家法治讲坛》栏目精心推出第二季“开学法治第一课”,七位知名专家学者针对上述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从左至右依次为: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王辉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任昕教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顾问张荆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李春勇副教授、山东大学计算心理学研究院姜斌祥院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胡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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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百家法治讲坛》专栏主编 贺斌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王意天 王雪
《法治周末》实习生 薛佳乐
责任编辑 | 肖莎
校园欺凌作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其危害性不言而喻,给学生及家庭带来的伤害不可估量。
如何识别、干预、治理、预防校园欺凌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话题。
关注校园欺凌事件中的“辍学生”
在一些校园欺凌案件中,不乏“辍学生”。
“我的研究表明,辍学生的犯罪率是在校学生的15.6倍,辍学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密切的相关性。”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顾问张荆教授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
张荆认为,基于辍学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生的辍学。犯罪学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叫“社会键理论”,研究的是“未成年人为什么不犯罪”。研究发现:未成年人越是附着或依恋于父母、学校及同辈团体就越不可能犯罪。学校这个社会键越强,孩子就越不可能犯罪。而学校这个社会键的强弱,取决于学校对孩子们的态度和评价。
张荆研究发现,一般来说,如果学生因学业失败招致老师的低评价,可能就会失去学习兴趣,没有了前进目标和成就感,“破罐子破摔”,逆反或反叛心理增强,对学校的附着和喜爱程度便大幅降低或者消失,这会大大增加他们犯罪的可能性。
张荆透露,犯罪学研究还发现,如果社区的犯罪率高,则当地学校的在校生犯罪率也高。所以,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必须分析和专注周边社区的治安状况,走出校门,净化学校周边的社区环境,为学生创立一个校内和校外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区域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是非常重要的前沿阵地。学校的领导和教师们应该坚守自己的职责,严格控制学生辍学、避免学业失败者被标签化、与社区合作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如果把握住这三点,未成年人犯罪就会得到有效的抑制和大幅减少。”张荆说。
校园欺凌的后果评估存在误区
校园欺凌通常是在学生之间发生的,一群学生针对一个或少数学生的肉体、精神、财物、名誉和性权利,采取孤立、冷漠、歧视、侮辱、控制行为的侵犯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认为,欺凌不是一次性,对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孤立、侮辱、歧视、排挤,是频繁持续发生的,校园欺凌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个原因是压力。欺凌是释放压力的最典型最极端的越轨。
第二个原因是仇恨情绪。欺凌事件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施暴者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欺凌形式,其身上自始至终都会伴随着一股戾气或敌意。
第三个原因,圈子文化与结伙。欺凌一般都是结伙进行的。在校园生活中,未成年人合群性易于形成小圈子,友爱义气只存在圈子里,把圈子外的人看作是生人。遇到矛盾,不分是非,一致对外。每个实施欺凌的群体就是一个关系亲密的小圈子,与这个小圈子不合群的人都可能成为欺凌对象。
同时,皮艺军还认为,当前对欺凌导致的后果的评估也存在误区,仅有显性外伤会得到重视,而人身监禁、人身侮辱、精神伤害往往被忽略不计。所以,对那些隐性的心理和精神损害,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关注并做出有效应对。
针对欺凌问题的解决,皮艺军教授建议采取超前干预、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方式,而不是事后处置和补救。对于轻微的、经常发生的类似欺凌的事件,需提高警惕,从小做起,从早做起,让任何与欺凌相似的言行,在校园里没有存在的空间。
“家校社医政”协同治“欺凌”
山东大学计算心理研究院姜斌祥院长长期跟进关注青少年问题。他研究发现,欺凌者在长期对他人欺凌的过程中,其暴躁、愤怒等情绪会不断累积,待其成年后发生犯罪行为的概率往往更大。而受欺凌者,由于经常遭到同伴的排斥、孤立,以及身体上的伤害,可能对校园生活产生抵触情绪,学业成绩受影响,导致心理失调,甚至出现自残或自杀的行为。
姜斌祥分析认为,从当前校园欺凌趋势来看,欺凌治理已然进入深水区,如何攻克校园欺凌这个毒瘤堡垒是治理的重点,应构建“家校社医政”五位一体的校园欺凌生态治理数智化体系。同时,将数智技术嵌入校园欺凌防治生态体系,使校园欺凌治理具备坚实数智化技术支撑。发挥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作用,引进公安、检察等力量,参与校园欺凌治理,加大威慑力。
姜斌祥建议,学校还要开展线上线下教师培训,树立正确认知,让教师能够及时识别欺凌,干预欺凌。对于家庭,可引用数智化辅助系统帮助家庭识别孩子受欺凌状况,这样家长便可提前感知和介入解决问题,拯救孩子。
对“欺凌者”追责的四种途径
面对校园欺凌,家长应如何有效运用法律追责,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王辉认为,对校园欺凌者的追责途径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非诉案件追责,无需通过诉讼,要求涉事学校采用教育惩戒和行政处罚的方式对欺凌者进行追责。
第二种追责途径是民事诉讼追责。如果孩子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等民事权利受到了欺凌,可以积极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欺凌者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赔偿。当校园欺凌导致被欺凌者受到精神损害时,被欺凌者也可以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种追责途径是行政诉讼追责。未成年人遭到校园欺凌后,如果家长报警,如果出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此时可以采取行政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一种追责途径是刑事诉讼追责。当校园欺凌给被欺凌者造成特别严重的伤害,或造成其他严重的后果时,就会启动刑事诉讼的追责程序。
校园欺凌者大多为心智不成熟的学生,是否应该剥夺其受教育权?王辉认为,校园欺凌者受到惩罚是应有之义,但不能过度,应当慎用开除和刑事处罚。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任昕教授也认为,使用刑事手段惩罚青少年的违法乱纪行为不应是任何社会的首选。预防、干预、救治、心理辅导、同理心疏导和精神治疗,才是完善青少年教育体系的建设性、阳光性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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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法治第一课”是《百家法治讲坛》推出的年度重点策划,自2023年8月30日以来已举办两季。第一季的重点聚焦于四大领域,分别是“校园法治教育”“暗网”“打拐”和”法治环境下的原始型创新人才培育”。其首场直播即获“场观过万”、点赞“10万+”的良好成绩,部分学校和家长自发组织观看,且获得了学术界专家等诸多好评。
第二季“开学法治第一课”聚焦三大领域,即青少年“网红”“养成系”偶像和“校园欺凌”,并于2024年8月30日开启直播,单场场观人次突破2.4万,点赞10万+,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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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品 人:陈建国 总制片人:张亮
原标题:《预防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