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来了!
新购燃油车
分为三档补贴
新能源汽车
同档增加2000元补贴
为做好我市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
积极促进和扩大汽车消费
大连市商务局会同
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公安局和大连市税务局
5部门联合印发
《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时间2024年9月2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具体结束时间以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为准,先到先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对象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主体和对象为乘用车产权的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申领人须为个人消费者。售卖转让旧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
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9月1日前(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限地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大连市。
个人消费者售卖转让旧乘用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乘用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在补贴活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成上户手续。
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户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符合本细则补贴资金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大连市汽车消费券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补贴范围2024年9月2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9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并在大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根据购买新乘用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予个人消费者相应的一次性购车定额补贴:
新购燃油车价格5万元(含)—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0万元—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13000元。
新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2000元补贴。
补贴申报时间补贴申报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9月6日10:00至2025年1月10日23:59期间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时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或因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申报方式本次活动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登录“云闪付”App—“政府促消费”—“大连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申报。
具体情况可拨打
大连市汽车置换补贴
咨询电话
中国银联客服电话:
95534、83779079
咨询了解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