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领证未满一年就想离,“彩礼”怎么处理?

2024-09-04 18:41
湖北

原创 守护公平正义 樊城法院

婚姻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彩礼本是欢迎新人、支持新建家庭的美好祝福,但当一段美好突然走向破灭,期间的彩礼又当何去何从?

事件回顾

2021年3月李华(化名)和王芳(化名)经朋友介绍相识,于同年6月登记结婚,9月举办婚礼。李华给付彩礼10万元、“三金”费7万元(用于购买双方贵重饰品)、改口费2万元;王芳给付男方改口费1万元。

2022年4月王芳与李华一同向民政局申请离婚,因材料不合规定未果;同年7月王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未成。

2023年10月李华向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向王芳主张返还彩礼19万元。双方从2022年3月开始分居两地,并未生育。

争执不下

“我们谈恋爱时处得挺好,没想到结婚没多久她就想着离婚,一点责任心都没有,我也没什么好说的,离就离吧,但是彩礼是我爸妈忙活了大半辈子攒的辛苦钱,她得给我还回来。”

“他血口喷人,明明是他的原因导致吵架,他却甩锅到处说我不好。婚是铁定要离的,但我从来没听说谁结了婚还要退彩礼的,我对这段关系问心无愧,钱他一分都别想拿回去。”

眼见双方言辞逐渐激化,矛盾存在升级失控的风险,承办法官紧急叫停双方的对峙,转为单边沟通,寻求调和的空间。承办法官了解到,二人婚前相识时间较短,婚后聚少离多,情感基础本不牢固;加上婚后各种事项的纷扰,矛盾累积较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都希望早日离婚以免除痛苦,而案件处理的关键在于对彩礼的处置。

好聚好散

承办法官先从情感方面入手抚平双方情绪,再从道德、习俗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劝解,其中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平衡双方利益、引导文明婚嫁观的立法精神,引导双方调整诉讼预期。最后从昔日的感情和避免日后纠缠等方面加以劝导,建议双方适当让步、换位思考、好聚好散。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放下心底的成见,就具体事项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由王芳向李华返还彩礼5.5万元,财产纠葛到此结束。

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增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和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两种情况下的彩礼返还规则。就前者而言,彩礼原则上应当返还,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尤其需考虑妊娠经历甚至生育子女对女性身心健康的情况,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而后者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对返还彩礼的请求不予支持,但应将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闪离”的情况下,应当结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本地习俗综合考量。本案的处理思路与之不谋而合。

婚姻不是儿戏,它包含了承诺、信任与责任。婚姻不只是感情里两个个体的简单拼凑,更是两个世界的相交融合,需要兼顾三观与家庭,在生活细碎中相处磨合,在用心经营中携手共进。彩礼案件审理难是因为其属于情、理、法三者交融的范畴,彩礼的数额可以量化,但感情是没有办法量化的,案件审判背后潜藏的社会影响更是难以估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樊城区法院将继续审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在妥善平衡双方利益、争取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同时,以案为媒、以案释法,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彩礼,助力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持续为基层治理、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作者丨钱明凤(审管办)

编辑丨高 尚

原标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领证未满一年就想离,“彩礼”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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