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逆行打人女司机”在家拘留?官方辟谣

2024-09-02 16:22
重庆

连日来,“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插队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网络上,有关女司机王某身份信息、疑似在家拘留等信息也不断传播。

“逆行插队打人事件”发生于8月28日13时许。据青岛崂山区警方此前通报,38岁的女司机王某驾路虎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26岁男司机林某某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

经调查,王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但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通报被拘留的王某实际人依然在家中,实行的是“家中拘留”。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王某“在家拘留期间”还能在警方监视下出行。

对于网传信息,记者致电青岛崂山区返岭派出所,一名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王某正在执行处罚已经被拘留,并非像网友所说是在家拘留还能随意出门。”

这名派出所工作人员透露,网传视频内容并不属实,王某确定已被正式拘留,但具体拘留地则不便对外透露。

对于女司机王某的行为,被打男司机林先生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将继续申诉,且不考虑与对方和解。他也曾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自己治疗花费已用去4000余元,下一步将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

律师说法:已是顶格处罚

路虎女司机若存在“情节恶劣”,

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责

8月31日,网传被打司机林先生伤情鉴定为轻微伤。9月1日,记者联系青岛市公安局求证,民警答复称此案的最新情况需关注官方通报,“后续的工作进展情况,请您时刻关注‘崂山公安’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是‘平安崂山’的微博号。”

对此,律师周兆成指出,如果被打司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一般来说,轻微伤不会构成刑事责任,但路虎女司机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民事责任方面,路虎女司机需要赔偿被打司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殴打行为也可能对被打司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因此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周兆成认为,就目前来看,青岛警方对路虎女司机行拘10天罚款1000元,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周兆成表示,可能有人会有疑问,打人不是最多拘15天吗?这是有条件限制的——要么是结伙殴打他人,要么是殴打残疾人、孕妇、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或60岁以上的老人,要么是多次殴打他人或是一次殴打多人。

“路虎女司机的行为虽然恶劣,但不存在这些情形,因此无法适用10到15天的加重处罚。”

来源 红星新闻、华商报大风新闻、新闻晨报 编辑 苏航 责编 戴宇 审核 廖爽

原标题:《“路虎逆行打人女司机”在家拘留?官方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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