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校园欺凌地方性政策已在31省份颁布,但内容仍有不足

澎湃新闻记者 邹熳云 龚唯 王亦赟 实习生 沈文倩
2019-10-29 18:55
来源:澎湃新闻

现实中的陈念们能改变命运,合法地反抗校园欺凌吗?《少年的你》片尾提到了一点答案。

图片来源:周冬雨微博https://weibo.com/1916655407/IdpNbc9qp?type=comment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整理发现,虽然这份文件出台后,全国各地陆续制定了相关方案,天津甚至于去年11月21日实行了全国首部规范校园欺凌预防治理地方性法规,但总体而言,这些政策的内容还有改进和细化空间。

各地陆续出台方案,但专门立法仍稀缺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频被曝光。最高人民法院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至少发生了近800起校园欺凌事件。面对校园欺凌,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学校该如何处理、其他相关部门该如何应对事件,都是相关政策制定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等部门接连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但各省份没有在政策上积极响应,仅有少数省份发布了治理欺凌的通知。

直到2017年11月,教育部等11个部门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出台后,校园欺凌治理行动的风潮才正式在全国掀起。不过,在这份文件出台的前后,也有地方自主发布了校园欺凌的相关治理文件。比如,上海市在2017年9月曾发布了《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是全国首份针对“网络欺凌”的预防政策。

虽然各地的相关规定在不断完善,但总体来说,这些多是部门规章和文件规定,缺乏强制力,国家及地方层面针对校园欺凌的立法仍十分稀缺。因此,作为全国首部校园欺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去年11月21日出台的《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或许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现有文件中,校园欺凌惩处等细节不清晰

光明网评论称,天津立法对治理校园欺凌具有“里程碑意义”。那么,这份全国首部立法,相较之前各省份出台的相关文件,有什么区别呢?而与目前校园欺凌立法最全面的美国相比,这份《规定》又有哪些需要进步的地方呢?

根据论文《国家欺凌法律与政策分析》中美国各州反欺凌立法的核心内容,澎湃新闻从政策适用范围、禁止行为、上报责任、调查责任等11个方面,将天津的《规定》,与国内最晚出台的《广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美国公认最严厉、最全面的《新泽西州反欺凌法案》(New Jersey Anti-Bullying Bill of Rights Act)作对比。

对比发现,天津的《规定》详细说明了上报欺凌事件的责任主体,不只学校,其他组织和个人、教职工等均有上报的责任。不过,除这点外,广东的《实施办法》在欺凌行为的分类、后果与惩处等方面,都比天津规范得更细致,而且还提及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援助。

而新泽西州的《法案》,不仅在文字上更为严谨和详细,还明确了家长和社会的责任。此外,《法案》还规定校长在调查事件期间,必须配备一名反欺凌专家,给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调查报告在提交至学区教育局后,家长有权提出申诉或控诉,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学生利益。

除了专项法规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是防治校园欺凌的重要一环。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1月引发热议的宁县事件中,两名涉事人因年龄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同样,天津的《规定》也写明,未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也就是说,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校园欺凌行为,都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而在美国的50个州中,37个州都没有规定校园欺凌事件中刑事责任的年龄下限(在一般刑事案件中,有33个州没有规定年龄下限,其余州设定的年龄下限在7到10岁之间),即便涉事人的年纪尚小,若检方可以证明他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那么他就需要负起刑事责任。从这一点来看,我国的反欺凌法律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其实际的效力可能还有很多漏洞要补。

不过,值得期待的是,据中新网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草案已于10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份修订草案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等问题。

也许在不远的未来,陈念们真的能成功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吕妍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