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R.托尔金:我把向往的魔法仙境,当作童话送给成年人
在托尔金的创作世界里,有笔落惊风雨的《魔戒》和庞大瑰丽的中洲世界,也有凝聚了他超凡想象力、学者幽默感和痛切人生体验的短篇小说、诗歌和影响深远的著名讲演。近期出版的《险境奇谈》采用了独树一帜的托尔金作品编选法,前半正文是他的仙境奇谭创作实践,由4部经典短篇小说和16首诗歌组成,它们或源于对遗失了玩具狗的孩子的安慰,如1920年代的《罗弗兰登》;或为了娱乐自己和子女,在深厚学养的基础上垒起一个令人捧腹的故事,如1930年代的《哈莫农夫贾尔斯》;或来自他对人生最深的恐惧和对创作最美的理解,如1940年代的《尼葛的叶子》;或是一个迟暮老人对仙境之门终将关闭、仙境钥匙终要交还的深沉悲伤,如1960年代的《大伍屯的铁匠》。
后半附录是他的仙境奇谭理论,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托尔金最著名讲演《论仙境奇谭》4万5千字全收录,令人一窥当代奇幻鼻祖独一无二的奇幻观、童话观。下面节选其中一部分,可以看到托尔金认为童话不应该仅仅是儿童本位,它丰富的题材和内涵也应属于成年人。
[英] J.R.R.托尔金 著[英] 艾伦·李 图
邓嘉宛 / 石中歌 / 杜蕴慈 译
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论仙境奇谭
我打算谈谈仙境奇谭,虽然我知道这是一场大胆的冒险。仙境即险境,乃危机四伏之地,对粗心大意者它处处是陷阱,对胆大妄为者它处处有地牢。我大概算是胆大妄为者吧,因为我从识字以来就是仙境奇谭的爱好者,不时思考它们,却从未从专业的角度研究过它们。在这片土地上,我一直都只是个漫游的探索者(或入侵者),充满惊奇,却缺乏知识。
仙境奇谭的疆域广袤、深邃、高远,充满众多事物:那里有各种各样的飞禽走兽;有无边无际的大海和不可胜数的星辰;那里的美既能摄人心魄,亦是永存的危险;那里的欢乐与悲恸都利如刀剑。得以在此疆域中漫游之人或可为此额手称庆,但其丰富与奇异让想要汇报它们的旅行者词穷。而他身在境中时,须知问多必失之险,以防仙境之门关闭,钥匙失落。
然而,想谈论仙境奇谭的人,必须准备回答,或至少尝试回答一些问题,不管仙境居民对此人的傲慢无礼作何感想。比如:什么是仙境奇谭?它们是什么来历?有什么用途?以下我将尝试回答这些问题,或至少提供一些主要是从故事本身——众多故事中我所知的少数几个—收集而来的、通往解答的线索。
▲ 牛津大学内的托尔金纪念碑仙境奇谭
什么是仙境奇谭?就此而言,你查阅《牛津英语词典》只是徒劳。词典里没有fairy-story 这个复合词可参考,且大体上无助于了解“仙子”(fairies)这一主题。在《牛津英语词典》的补遗里,fairy-tale( 仙境传说)这个单词的记载最早可追溯到1750年,据载它的主要含义是:(1)有关仙子的传说,或泛指关于仙子的传奇;又发展出以下两个含义:(2)非现实或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3)胡言乱语、谎言。
后两个含义显然对我这次的主题而言过于宽泛,但第一个定义又太狭隘。并不是说,狭隘到写不成一篇论文—它宽泛到足以写出很多书来,但又狭隘到涵盖不了所有实际运用的场合。倘若我们接受词典编纂者对“仙子”所下的定义就更是如此:“身材纤小的超自然生灵,民间相信他们拥有魔力,并对人类的事务具有强大的或善或恶的影响力。”
▲ Rivendell(瑞文戴尔),精灵国王艾尔隆王的属地无论是从广义还是狭义来解释,“超自然”都是一个危险又难解的词。但这个词对仙子根本不适用,除非“超”仅仅是表示形容词最高级的前缀。因为,与仙子相比,人类才是脱离自然(而且往往个头纤小)的存在;而仙子是属于自然界的,远比人类自然得多。这也是他们的劫数。通往仙境之路不是通向天堂的路,而我相信它也不是通向地狱的路,尽管有人认为由于献给魔鬼的贡物,这条路可能会间接通往地狱。
看见吗,那边有一条窄窄的路,
沿途长满了尖刺荆棘杂丛?
那就是通往那公正正义之路,
但路上却少见足迹行踪。
而那边,看见吗,有一条宽阔的路,
横穿过远处那一大片百合花圃?
这就是通往那奸佞邪恶的道路,
然而啊却有人称它为天堂通途。
再那边,看见吗,有一条美丽的路,
蜿蜒在羊齿蕨遍布的山坡之上?
那就是通往美丽仙境之路,
今夜里我们俩要骑马奔驰前往。
至于仙子“体型纤小”这一点,我不否认,这概念在当代用法中占主导地位。我经常想,尝试去找出这种看法是如何演进至此的,将会是趣事一件;但我的知识还不足以给出一个确切的解答。古代的仙境确实有些居民个子矮小(却绝称不上纤小),但个子小并不是这个种族的整体特征。在英格兰,体型纤小的精灵或仙子,(我猜)很大程度上是文学想象的世故产物。
英格兰这个经常在艺术中反复表现出喜爱精致和细腻的国家,对仙子的想象会转向雅致和纤巧或许也属自然,就像在法国,想象会走向宫廷风,扑上水粉,戴上钻石。不过,我怀疑这种鲜花与蝴蝶的纤巧偏好,也是“合理化”的产物,它将仙境的华丽转化为纯粹的精致,将隐身的魔力转化为可以隐藏在黄花九轮草的一朵花里,或缩在一片草叶之后的脆弱。当大航海时代开始令世界显得过于窄小,无法容纳人类与精灵族裔共存,当位于西方的神奇之地“海布拉塞尔”(Hy Breasail)变成平平无奇的巴西(Brazil,意思是红木之地),这种把仙子变小的想象很快就变得流行起来。无论如何,这种仙子体型纤小的风潮主要受文学推动,威廉·莎士比亚和迈克尔·德雷顿等人都在其中发挥了作用。德雷顿的长诗《宁菲狄阿》是文学史上一长串花仙子和拍翅飞舞的触角小妖精故事的老祖宗之一,我小时候就非常不喜欢这些故事,我的几个孩子也跟我同仇敌忾。安德鲁·朗对此也有同感。在《淡紫色童话》的序言里,他提到那些令人厌烦的当代作者所写的故事:“他们的开场总是一个小男孩或小女孩外出,遇到了樱草、栀子花或苹果花的仙子……这些仙子要么试图逗趣并失败了,要么试图说教并成功了。”但是,正如我之前说过的,这件事早在十九世纪以前就开始了,也早在许久以前就到了令人厌倦的程度,而在试图逗趣并失败这一点上,绝对令人厌烦透顶。德雷顿的《宁菲狄阿》在仙境奇谭(有关仙子的故事)的文类里,是有史以来最差的作品之一。诗中仙王奥伯龙的宫殿里有蜘蛛腿筑成的墙,猫眼珠子做成的窗,至于屋顶,不用板条,上面覆盖着蝙蝠的翅膀。
骑士皮威征(Pigwiggen)骑在一只生龙活虎的蠼螋上,向他的爱人仙后梅宝(Queen Mab)献上一串蚍蜉的眼珠串成的手链,并在黄花九轮草的花里幽会。但是,在这么美好可爱的背景下,传说讲述的却是一个密谋私通与狡猾信使的乏味故事。英勇的骑士和愤怒的王夫掉进了泥沼,一股忘川之水平息了他们俩的愤怒。要是忘川之水能抹除整件事情就更好了。奥伯龙、梅宝和皮威征或许是体型纤小的精灵或仙子,而亚瑟王、桂妮维尔和兰斯洛特不是,但是亚瑟王宫廷中的善恶故事却比这个奥伯龙的传说更像“仙境奇谭”。作为名词,“仙子”(Fairy)或多或少等同于“精灵”(elf),是个相对来说属于现代的词语,都铎王朝时期之前甚少使用。《牛津词典》中的第一个引语(唯一一条公元1450年之前的引语)意义重大。它取自诗人高尔的作品:“仿佛他是个仙子。”但是高尔原文不是这么说的。他原文写的是 as he were of faierie,亦即“仿佛他来自仙境”。高尔描述的是一个时髦的年轻男子存心勾引教堂里的处女。
他精心梳理的卷发上
要戴串珠项链,珍珠饰针,
或花冠一顶
用林中新采的花叶编成,
务必显得仪表堂堂;
然后他盯着她们的娇躯,
就像猎鹰乍见
要俯冲攫起的猎物,
仿佛他来自仙境
在她们面前他便要如此作势。
这年轻人是个血肉之躯的凡人;但他让我们看到的仙境居民的模样,比词典里“仙子”的定义要好得多——词典里歪打正着地把他作为这个定义的例句。关于真正的仙境居民,麻烦在于他们看起来不总是他们真正的模样 ;他们披上骄傲与美丽的外衣,这样的外衣我们自己也会欣然披上。他们那些对人有益或有害的魔法,至少有一部分乃是利用人身心欲望的力量。骑着比风还快的乳白色骏马,掳走行吟诗人托马斯的仙境女王,骑行到埃尔顿树旁,如同一位贵女,美得令人心醉神迷。因此,当斯宾塞用“精灵”(Elfe)这个名称来称呼他笔下的仙境骑士时,他是遵循了真正的传统。它属于该恩爵士这样的骑士,而不是身佩大黄蜂刺的皮威征。
▲ 精灵王瑟兰迪尔的宫殿入口眼下我虽然只是(蜻蜓点水地)触及了“精灵”(elves)与“仙子”(fairies),但我必须回头了,因为我已经偏离了“仙境奇谭”这个正题。我前面说过,“有关仙子的故事”这个定义太狭隘。即使我们屏弃体型纤小这一点,它还是太狭隘 ;因为在英语使用的常态里,仙境奇谭包含的故事不是关乎仙子或精灵,而是关于“仙境”——仙灵所生存的疆域或国度。仙境里除了精灵和仙子,外加矮人、巫师、食人妖、巨人或龙,还包含了诸多事物:大海、太阳、月亮、天空、大地,以及所有栖身其中的事物,如树和鸟,水和石,酒和面包,还有我们这些凡人——当我们被迷住的时候。
真正以“仙子———现代英语中此种生物也可称为“精灵”——为主的故事,相对较少,通常内容也不怎么有趣。大多数优秀的“仙境奇谭”,讲的都是人类在险境中或在它的阴暗边界上的冒险。这很自然;因为如果真有精灵,他们真的独立存在于我们传述的故事之外,那么另外这点也肯定是真的:精灵并不在意我们人类,我们人类也不在意他们。我们的命运分道扬镳,我们的道路鲜少相会。即使来到仙境的边界,我们也只是在路途交叉时偶然相逢。
因此,仙境奇谭的定义——它是什么,或它该是什么——就不取决于任何对精灵或仙子的定义与历史记载,而是取决于仙境的本质:即“险境”本身,以及在那疆域里吹拂的气息。我不会试图定义仙境,也不会直接描述它。那是做不到的。仙境无法用语言之网来捕捉,因为虽然它并非感受不到,但其特质之一正是无法描述。它有许多成分,但分析并不一定能发现整体的奥秘。不过,希望我稍后要谈的其他问题,能让大家了解一点我个人对它的不完美看法。目前我只想说:只要故事触及或使用“仙境”这个元素,那么无论它本身的主要目的是讽刺、冒险、道德,还是幻想,都算得上是“仙境奇谭”。最接近“仙境”本身的解释,大概是“魔法”——但它是具有一种独特基调和力量的魔法,与那些汲汲营营、讲究技术的魔法师的庸俗手段相去甚远。然而,我这说法有一个条件:故事若包含讽刺元素,那么嘲弄的对象就决不能是魔法本身。魔法在故事里必须严肃对待,既不可嘲笑,也不可搪塞。在这种严肃性上,中世纪的《高文爵士与绿骑士》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范例。......
新媒体编辑:郑周明
配图:艾伦·李插画

原标题:《J.R.R.托尔金:我把向往的魔法仙境,当作童话送给成年人|夜读·倾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