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坚冰终融——绿春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共同饮酒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也很愧疚,该赔的钱就算砸锅卖铁我们都会赔给你,以后遇到困难尽管来找我们,我们一定尽力帮你。”
“阿叔,我不怪你们了,以后我们好好相处。”
法庭上,原本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双方紧紧拥抱在一起,嫌隙尽消。这一幕发生在绿春县人民法院大黑山人民法庭的巡回审判现场。

时间回到数月以前。陈某和黑某、白某、李某是多年好友,一天晚上,四人在黑某家中吃饭,席间,四人均不同程度饮酒。酒足饭饱之后,陈某在醉酒状态下驾车载着白某一同回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慎翻坠至路边的箐沟中,陈某当场死亡,白某也受伤不轻。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悲剧发生后,陈某的家人把当晚一起喝酒的黑某、白某、李某告上法庭,认为三人未对陈某酒后驾车的行为予以劝说和制止,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他们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0万元。
收到案件后,大黑山法庭的白旭东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各自想法和诉求,并组织双方调解,不料,调解中双方一语不合而互相指责,最终拂袖而去。
如何实质性化解这起纠纷?成了摆在白旭东眼前的一道难题。
“处理此案的难点不在于责任的划分,而在于消除双方内心的芥蒂,如果简单判决,问题得不到实质解决,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更激烈的对抗。这种案子,我们还是要多费心思调解,老百姓的难事到了咱们手里,就得当成家事来办。”
“我真是太冤枉了,怎么请客吃饭还要我赔钱?你们法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反正我绝对不会赔一分钱!”眼看黑某等人对自己成为被告还有怨气,白旭东决定照旧开庭,通过以审促调的方式,打破双方当事人僵持局面,力促双方和解。同时,为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白旭东决定到当事人家门口巡回审理此案。

“你们明明知道我爸爸喝了酒,还让他开车,你们就是有责任!”
“我明明劝过他喝了酒不要开车,他自己不听劝,跟我没关系。”
庭审进行了1个多小时。双方为该不该赔、赔多少,一直争执不下。
白旭东从昔日的兄弟情谊角度出发,“情”与“法”双管齐下,既劝解了原告,又耐心释法明理,厘清责任,强调喝酒聚餐时同饮人相互间应在合理限度内尽到规劝、提醒和照顾等安全保障义务,讲明了三名被告在此事中未尽到的义务,依法依情,三人都应该适当赔偿。
经过白旭东一番悉心劝导和真诚沟通,三人认识到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均表示愿意对原告方予以赔偿,以安慰陈某的父母和孩子。原告看到各被告的反思态度,也对各被告表示谅解。最终,在白旭东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三名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1万元。黑某当庭支付了1万元。
在当庭达成了令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后,黑某走上前,张开双臂拥抱了原告陈某的儿子,对方也予以真诚的回应,两人眼角泛起了泪花。
这一幕,令在场人员动容。
“审判不是一判了之。”白旭东感慨道,“只有全面理解当事人的诉求目标和诉讼真意,把话说透,把理说明,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里,才能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

“大家聚在一起喝酒时要注意适时有度,发现同桌有人喝多了,要适当阻止,防止过量伤身。喝完离开的时候,如果有人还想开车回家,一定要积极劝阻,或联系他的亲友,或为他安排车辆返程,之后可以电话或者短信确保其安全抵达。”庭审结束后,白旭东“趁热打铁”,结合该案情况,向现场旁听群众就共同饮酒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普法宣传,并一一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当地群众适量饮酒、文明宴请、杜绝酒驾,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标题:《春风化雨,坚冰终融——绿春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共同饮酒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