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300元纹眉,进店花了6988”
基本案情
进入暑期,医美机构里来咨询的毕业生、大学生消费者显著增多,水光针、瘦脸针、光子嫩肤、点痣、祛斑祛痘等“轻医美”项目颇受欢迎。为了在开学季、求职季“惊艳亮相”,不少学生族选择在暑期长假中“偷偷变美”。殊不知,在“变美”消费中一不留神就会掉入“陷阱”。
消费者通过“人民投诉”平台反映被祛痘机构诱导购买与祛痘无关的套餐项目。(图片来自“人民投诉”用户)“皮秒祛斑消费1万多,不仅没改善,脸部却发红发痒起疙瘩,被诱导再买8000元升级疗程”“说是300-500的活动价纹眉,结果被忽悠最终花了6988元”“未按规定用药,以次充好,签字和手术操作医生不是同一人”……
在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上,近期涉及医美领域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免费”或低价诱导进店,体验中二次收费;夸大或虚假承诺效果,后期维权难;被诱导医美贷、升级办卡或长期消费;虚构医生资质和专业度,产品或服务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预付办卡未消费或未达预期效果退费难。
网民涉及医美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致伤客户、违约不退费等消费侵权的相关投诉。(“人民投诉”用户投诉截图)针对暑期医美升温趋势,特别是“轻医美”市场消费乱象,结合多地消协和相关整形美容协会发布的消费提示,“人民投诉”建议消费者——
在甄选医美项目时,应选择正规医美场所、正规医生和正规产品,三者缺一不可。
一是正规场所“证”“照”齐全。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美容医疗机构不仅要取得营业执照,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同时须在诊疗范围内明确医疗美容项目。
二是正规医师。只有拥有执业资格且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的医师,才可以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ww.nhc.gov.cn/)查询医生执业注册的信息,认准有资质的医生为你进行诊疗。
三是查验产品批文。查医学美容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已经依法注册,如果是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必须有中文标签及说明书。查医疗美容使用的产品,是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的,如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俗称玻尿酸)、假体等,包装上应有医疗器械批准文号;按照药品注册的,包装上应有药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nmpa.gov.cn)查询医疗器械或药品真伪并核实相关批准文号,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或来源不明的医疗器械、药品。
在签约、付款环节更要慎之又慎:
要留意医疗美容机构开展项目和收费的公示。在消费后及时索要发票(或收据),同时还需保留好术前术后照片、沟通记录、服务合同、手术过程医师签字单据等。
预付消费须谨慎签订合同。消费者应事前货比三家,多方比较价格、服务和合同条款等,切勿听信口头承诺,避免冲动消费,一次性购买预付卡的金额不宜过高、周期过长。要详细了解预付式消费服务内容等条款,明确办卡费用、使用期限、适用项目及退款、转让条件等。
拒绝各类套路贷款。《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8号)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不得采取虚假、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如果在美容过程中发生纠纷,与医疗美容机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拨打12345或12315等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协组织反映,组织调解。如遇医美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如遇医美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药品等的质量问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若医美机构涉嫌非法行医、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协商调解不成,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医美过程中,消费者和医美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通常被视为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遇到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欺诈行为时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保护,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代先权律师作了如下解读:律师解读
一、消费者首先应知晓自身有哪些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九大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二、消费者遇到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欺诈行为时该怎么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因此,消费者遇到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1、停止支付:如果意识到可能存在欺诈,立即停止向该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2、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医疗美容服务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包括广告、宣传材料、服务合同、收据、医疗记录、短信、邮件等。
3、咨询专业人士:寻求法律顾问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帮助,了解你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行动。
4、法律行动:根据律师的建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如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5、报警:如果欺诈行为涉及刑事责任,如诈骗,应立即向警方报案。
6、公开曝光:在确保不侵犯隐私和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公开你的遭遇,提醒其他消费者。
7、联合其他受害者:尝试联系其他受害者,集体行动可能会更有影响力。
8、媒体曝光:考虑联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揭露欺诈行为,提高公众意识。
三、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5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建议
消费者在追求医疗美容服务时应保持警惕,了解自身权利,合理选择医美机构和项目,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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