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攀附世界知名品牌 鼓楼法院判赔!

2024-08-07 18:05
福建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审结一起涉及“奔富”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案,鼓楼法院判决上海某两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奔富”品牌方27万元。

恶意攀附“奔富”葡萄酒混淆市场

南社布兰兹公司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葡萄酒集团即澳大利亚富邑葡萄酒集团的旗下子公司,为“Penfolds”“奔富”系列商标在中国的权利人,进入中国市场后,上述商标经过持续、广泛、深入的使用和推广,已经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众因而对布兰兹公司的“Penfolds”和“奔富”商标广为知晓,二者也因此建立起了稳定甚至是唯一的对应关系。

2021年5月,南社布兰兹公司在某博览会上发现名为“奔富家族葡萄酒俱乐部”的展位展示、推广“Pende Valde、库克1788太祖玛丽”等葡萄酒产品,该展位由上海某两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筹划参展,两公司还注册、运营完整包含“Penfolds”商标的域名网站,开设微信公众号发布宣称其“Pende Valde、库克1788太祖玛丽”葡萄酒沿袭了奔富的酿造工艺的文章,在微信小程序太祖玛丽商品的宣传销售中,使用布兰兹公司第44734337号及第44727598号图形商标。

布兰兹公司认为

该两家公司于线上、线下产品宣传中擅自突出使用与布兰兹公司的“PENFOLDS”“奔富”商标高度近似的“PENFOLD MARY”“奔富·玛丽”“PENFOLD FAMILY”“Penfolds-Family”“奔富家族葡萄酒俱乐部”标识,擅自注册并运营完整包含“PENFOLDS”商标的域名网站,有意使相关公众误以为这两家公司的葡萄酒产品与布兰兹公司的“Penfolds/奔富”品牌存在一定联系,进而产生混淆误认,侵害了布兰兹公司的相关权利,遂诉至鼓楼法院,要求这两家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连带赔偿布兰兹公司人民币40万元。

法院: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南社布兰兹公司系第861084号“PENFOLDS”商标、第9114021号”奔富”商标、第44734337号及第44727598号图形商标权利人,上述商标均在有效期内,南社布兰兹公司享有的权利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被告上海某两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展会中心、各自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及网站中大量使用“PENFOLDS”“奔富”字样及第44734337号及第44727598号图形商标,具有标识商品来源的功能,对消费者识别商品起到指导作用,区分商品来源已经得到充分的彰显,属于商标性使用。本案中,原告的四个注册商标均显著性强,较高知名度。被告在广告宣传、展览时使用“PENFOLDS”、“奔富”及第44734337号及第44727598号图形商标,构成对案涉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根据查明的事实,“奔富”已经与原告建立稳定的对应联系,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依法认定“奔富”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被告与原告同为葡萄酒行业经营者,应知“奔富”商品及商标的知名度,仍在葡萄酒商业宣传中使用上述与布兰兹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奔富”及“奔富”标识,主观上具有攀附“奔富”商品声誉及标识的故意,客观上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Pende Valde、库克1788太祖玛丽”等葡萄酒来源于原告或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造成混淆误认,属于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竟争。

原告主张被告宣传其“Pende Valde太祖玛丽”葡萄酒产品,文章内容多涉及奔富品牌历史,并使用了奔富品牌创始人克里斯多夫•奔富与其妻子玛丽的形象,并存在大量诸如“penfold家族全球限量珍酿款强势来袭”“penfold家族再现江湖”“奔富家族恒铭酒业”“PENDE VALDE由玛丽夫人创造,是奔富家族的传承品牌”等的描述,并将其“Pende Valde太祖玛丽”葡萄酒产品塑造为“奔富家族特别版”,均意在宣称“Pende Valde太祖玛丽”品牌传承于奔富家族,是“Penfolds/奔富”品牌的先驱酿酒师Mary Penfold(玛丽·奔富)所酿造,沿袭了原告奔富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与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被告上述虚假宣传行为,均系有意攀附奔富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使相关消费者误以为被告的“Pende Valde太祖玛丽”葡萄酒的品质与原告奔富葡萄酒相当,进而使其取得竞争上的优势,损害了南社布兰兹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

被告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本案宣传推广由被告两家公司共同负责经营,对案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法判决上海某两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涉案商标专用权行为、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人民币27万元。

三名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福州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傍名牌、搭便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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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恶意攀附世界知名品牌 鼓楼法院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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