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挥港澳“试验田”作用,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开放

商务部网站
2019-01-09 17:48

商务部网站1月9日消息,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商务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注重发挥港澳对外开放“试验田”作用,对港澳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

一、完善与港澳经贸合作机制,成立与港、澳经贸合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内地与港、澳互利合作,根据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与合作发展的新需要,经批准,商务部会同内地有关部门,与港、澳特区政府一起对原有经贸合作机制进行了优化升级,分别成立了内地与澳门、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委员会,并于2018年12月12日和14日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上,内地与澳门、香港就“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澳门中葡平台建设和香港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等一系列重要内容交换了意见,设立了有关专责小组,分别形成了19项和13项互利合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内地与香港将建立工作机制,引导两地企业联合走出去;启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内地与香港企业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试点工作,为香港业界提供更多信息和投资机会;支持“内地-香港‘一带一路’工商专业委员会”等业界自发成立的协作平台,加强内地与港、澳企业及专业合作。

经贸合作委员会扩大了内地与港、澳合作领域、丰富了合作内容,将统筹协调解决内地与港、澳经贸领域的重大议题有利于推动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与合作向更广领域、更高水平发展。

二、商签《CEPA货物贸易协议》,提前实现CEPA升级

2018年12月12日和14日,内地分别与澳门、香港签署了《CEPA货物贸易协议》。协议在内地与港、澳货物贸易已全面实现自由化的基础上,为内地与港、澳贸易往来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安排。特别是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贸易便利化专章,对大湾区范围内的货物往来采取一系列更加便利的举措,支持内地与港、澳探索口岸信息互换、贸易数据协同对接,并在创新通关模式上先行先试。

新签署的《CEPA货物贸易协议》与之前已经签署的《CEPA服务贸易协议》、《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一起,将CEPA构建成为具有“一国两制”特色、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全面涵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协议,标志着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CEPA升级目标已提前完成。CEPA在国家改革开放的深水区进行创新探索,在对外开放总体布局中率先试点对港澳开放,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对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事业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习近平主席在会见香港澳门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问团时指出,对香港、澳门来说,“一国两制”是最大的优势,国家改革开放是最大的舞台,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实施是新的重大机遇。2019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港澳“试验田”作用,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开放,促进内地与港澳间互利合作,支持和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

(原题为《【2018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十五】扩大开放 深化合作 新时代对港澳经贸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薛冬霞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