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意外身亡家属诉镇政府索赔,事发时其是否在巡查禁烧秸秆成焦点

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2024-07-25 14:50
来源:澎湃新闻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红岩村村干部杨军遇事故身亡后,他的家属起诉了镇政府。

7月18日,该案一审在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开庭审理。杨军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们认为,杨军系按照镇村工作要求,骑电动自行车履行春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过程中摔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因公殉职。

家属要求镇政府支付死亡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等140余万元。

不过,郭北镇政府否认杨军系在巡查过程中身亡,称事发当天未安排相关工作,杨军的死亡与镇政府无关。

对此,杨军亲属认为,禁烧秸秆是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村干部需要不间断地每天巡查落实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能以当天没安排认定杨军不是在履行工作职责。

7月25日,澎湃新闻联系内江市郭北镇政府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正在开会,婉拒了记者的电话采访。红岩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甘明芳称,5月13日,镇政府没有安排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微信记录可以证明”。

家属称村干部巡查时遇事故身亡

杨军生于1981年,事发时42岁,系独生子女。杨军的家属向内江市东兴区法院起诉称,杨军于2021年3月6日当选为红岩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并获得了郭北镇政府颁发的当选证书。杨军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受镇政府的委托,积极参与并处理村基层的各项事务。

家属起诉称,2024年5月13日19时左右,杨军按照镇村关于春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安排,骑电动自行车前往自己负责的区域进行夜间巡查时,遭遇了单车交通事故。杨军连人带车摔入了乡间小道的侧壕沟,致颅内严重损伤,随后被送往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急救和开颅手术,但最终没能抢救成功,于2024年5月15日早晨去世。

杨军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4月底开始,村社干部、网格员每天晚上都要到村里巡查,车上还要开一个喇叭宣传。出事之后,镇村干部也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杨军。

事后,杨军家属就善后问题与镇政府沟通协商,镇政府方面表示,愿意以人道主义援助方式救济10万元,家属不同意。家属认为,杨军作为村干部,受政府委托,在其负责区域内履行秸秆禁烧巡查职责期间因公殉职,政府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家属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镇政府支付死亡赔偿90454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380640元、丧葬费42456元、医疗费用43601.75元以及精神抚慰金50000元。

杨军的一位亲属表示,这些费用,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计算得出的合理赔偿金额。

不过,郭北镇政府对此主张并不认同。

庭审笔录载明,郭北镇政府认为,杨军与镇政府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杨军银行卡号里每月虽有镇政府支付的2400元钱备注为“工资”,但这实际是“补贴”。其次,郭北镇于2024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开展的秸秆禁烧宣传的阶段性工作,已经于5月9日结束,只有个别村迟至5月10日全面结束。5月13日晚上,郭北镇并未安排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杨军的死亡与镇政府无关。

镇政府否认当天安排了巡查工作

对于郭北镇政府的说法,杨军的亲属也不认可。杨军的一位亲属说,相关工作实际上在5月14日-16日仍在进行,并未结束。“郭北镇镇村干部群”聊天截图显示,5月13日之后,村干部们仍在群里发布巡查情况的照片。图片上,当地村干部到田间地头督促和带领村民清运秸秆,把秸秆运到路边上,等镇政府派车来拉走。这项工作被称为“秸秆清零”。

“郭北镇镇村干部群”聊天截图显示,5月13日之后,村干部们仍在群里发布巡查情况的照片。受访者提供

该亲属介绍,“秸秆清零”完成之前,秸秆还在地里,村民仍有私下焚烧的可能性,所以需要村干部巡查和制止,“因为白天烧很远就能看到烟雾,所以村民私自焚烧秸秆,几乎都选择在天黑以后,因此,村干部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白天晚上都要巡查,上级部门也是这样要求的”。

红岩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甘明芳2024年5月31日在律师的《调查笔录》中说,当地排查秸秆焚烧和“秸秆清零”工作于4月28日就开始。5月13日又布置了“秸秆清零”工作,具体结束时间并无明确要求,根据各村的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完成的就继续,完成了就结束了”。

庭审笔录显示,7月18日,该案开庭时,镇政府组织了甘明芳等6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当地秸秆禁烧工作已于5月11日结束。甘明芳在庭上表示,秸秆清零工作从5月13日才开始,但是5月13日当天,郭北镇政府并没有安排巡查工作。

杨军的亲属认为,村委会虽然是村民自治组织,但同样是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和工作安排。禁止秸秆禁烧,是每年四五月间各级政府到村社组织的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村干部的确是需要每天不间断巡查落实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杨军与妻子在镇上开了一家餐馆,平时是住在场镇上的。如果不是工作需要,他根本不会在那个时候出现在村里。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4年4月29日,内江曾下发通知,严禁个人和单位露天焚烧秸秆,要求乡镇、街道做好巡查监督工作。据媒体此前报道,5月6日,内江一村民因私自焚烧秸秆,一天内被处罚两次——先被镇里罚款500元,紧接着村里又处罚了2000元。此事曾在网上引发争议。

2024年5月23日,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内江市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信息通报表示,当地“每日安排值班人员对城区周边乡镇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减少因为夜间焚烧秸秆导致的空气质量污染。公开通报7起露天焚烧秸秆典型案例”。

通报称,通过实施严格秸秆禁烧,4月以来,内江城区PM2.5浓度26.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9%,优良天29天,同比增加3天,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20位,同比上升41位。

    责任编辑:崔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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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