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石家庄限行措施、停车收费价格今起调整!还有…

2019-01-01 16:19
上海

当温暖的晨曦洒向大地

我们迎来2019年

第一个明媚的清晨

△晨曦中的石家庄电视塔(刘沛然摄)

新的一年

也祝福每一个你新年快乐!

一切都好!

今天是2019年的第一天,

一大波新规也将从今天开始施行,

我们一起来看看。

元旦后石家庄这样限号

▲元旦后石家庄继续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2019年1月2日至1月6日限行尾号如下:

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3月31日,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轮换,石家庄也将与之同步轮换,2019年1月7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限行的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石家庄主城区停车费今起调整

12月21日,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消息:2019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主城区将执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新标准!

主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分区域、分时段、分车型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1停车场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友谊大街以东、和平路以南、建华大街以西、槐安路以北区域(以道路中心线为界,有桥梁的道路含桥下投影空间,下同);

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以外,二环路以内区域;

三类区域:主城区行政区域内,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区域。

停车场区域类别的变动和调整,由交管、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2停车时段划分

昼间:7时30分至21时30分;

夜间:21时30分至次日7时30分。

3车型划分
4小型机动车收费标准

经交管部门批准设置的道路停车场(泊位):

一类区域:昼间每辆每小时收费3元,10元封顶;夜间每辆次5元。

二类区域:昼间每辆每小时收费2元,8元封顶;夜间每辆次5元。

三类区域:昼间每辆首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小时收费1元,6元封顶;夜间每辆次5元。

石家庄禁行、限行规则今日起有重大调整

2018年12月20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2019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城区道路执行新的《石家庄市市区道路通行管理通告》,影响私家车、外地车、货车等各种车辆。新规今天开始实施,大家出行要注意啦!

权威解读新变化

1

1、限行时间:由原来的“每日05:00至24:00”修改为“每日24小时”

限行区域:由原来的“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范围”修改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已办理通行证车辆除外)”。

2、途经我市的外埠(非冀A号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应当绕行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或三环路以外国省道路。

3、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时,限速40公里/小时。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限速30公里/小时。

2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根据高德地图拥堵指数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运输实际,对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设置限行时间、限行区域。

1、早晚高峰限行时间由原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修改为“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限行区域由原来“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修改为“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

2、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3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根据市区早晚高峰时段机动车出行总量数据显示,对外埠号牌载客汽车设置限行时间、限行区域。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2、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4

为倡导群众多乘员出行的理念,消减机动车出行数量,取消了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的限行规定。

1、取消早晚高峰时段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禁行二环路的规定。

2、取消“每日8:30至11:00、15:00至17:3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的限行规定。

3、将“每日7:00至19:0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修改为“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5

为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理念,明确公交专用道设置的路段、时间和通行规定。

1、驾驶城市公交车进出公交停靠站点时,要提前进入右侧车道,按照顺序、单排依次进出,不得在公交停靠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2、公交专用道设置的路段、时间

(1)石栾路(裕翔街至石栾大桥),每天7:00-9:00,17:00-19:00。

(2)谈固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每天7:00-9:00, 17:00-19:00。

(3)建华大街(石栾路至槐中路,和平路至体育大街与建华大街交汇处),每天7:00-9:00,17:00-19:00。

(4)中山路(西三环至新元高速桥),每天7:00-9:00, 17:00-19:00。

(5)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新石南路),每天7:00-9:00,17:00-19:00。

(6)槐安路(西三环至天山大街),每天7:00-9:00, 17:00-19:00。

(7)体育大街(子龙大桥至裕翔街),每天7:00-9:00, 17:00-19:00。

(8)裕翔街(体育大街至南三环),每天7:00-9:00, 17:00-19:00。

(9)和平路(体育大街至东二环),每天7:00-9:00, 17:00-19:00。

(10)平安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每天7:00-9:00, 17:00-19:00。

(11)裕华路(苑东街至东二环),每天7:00-20:00。

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驶入公交车道借道行驶。

3、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定

(1)在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驾驶城市公交车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占用其他社会车道。

(2)上述11条公交专用道在设置时间内,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通勤班车、出租车、校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和10座(含)以上客车均可在公交专用道借道行驶,其它车辆严禁驶入。

(3)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社会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

6

对广大群众关注的车辆,明确其通行规定:

1、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2、非国家标准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国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机动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GB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

拼装车: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拼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电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3、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4、新能源号牌汽车是指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的载客、载货汽车。新能源号牌汽车在市区道路通行,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中华大街南延工程今日通车

由石家庄市城投集团组织实施的中华大街南延(南二环-南三环)工程主桥主路于2019年1月1日8:00通车。此举将打通一个新出市口,可大大缓解西南区域的交通压力。

今日起这项公积金业务停办

近日,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施行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管理,以学时为计量单位,以学时累计的方式进行实名制登记,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河北将重点治理这6大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欺诈”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治理“术中加价”、价格欺诈、虚假诊疗、过度诊疗、雇佣医托、误导招揽六大行为。

此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将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泌尿外科(男科)、妇科、口腔、美容、皮肤科、健康体检等专科领域。

河北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采取明察暗访、现场取证、实地查看、人员访谈等方式,全方位开展一次拉网式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六大重点治理行为

“术中加价”,即以不正当手段在病人手术过程当中要求甚至胁迫患者增加手术费用的行为;

价格欺诈,即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群众接受诊疗服务的行为;

虚假诊疗,即虚构病症、伪造检验报告、捏造手术项目等虚假医疗行为;

过度诊疗,即无意义诊疗、无必要手术、无指征用药等明显超过正常诊疗需要的行为;

雇佣医托,即雇佣人员欺骗引诱甚至强迫患者前来就医的行为;

误导招揽,即采用各种手段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招揽患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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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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