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快讯】下城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某甲等2...

2018-12-30 12:07
浙江

本文原标题:《【扫黑除恶快讯】下城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某甲等29人重大涉黑案件》

12月29日上午,下城法院对以被告人范某甲为首的29人重大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判决的首起涉黑案件。29名被告人分别在我院一号法庭、杭州市看守所、下城区看守所远程审判法庭参加宣判。

法院一审查明

2012年9月,被告人范某甲在杭州市下城区出资成立杭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将公司业务从正常的民间借贷向“高利贷”等违法活动转变,最终形成以被告人范某甲为首、孙某、范某乙等多人组成的组织较为稳定、分工较为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自2014年10月以来,范某甲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获取高额经济利益。

2014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该犯罪组织为非作恶,先后在杭州市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余杭区、桐庐县等地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抢劫、虚假诉讼等五十余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数十名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家属、老年家属被威胁、滋扰、纠缠,多名被害人家庭破裂、被迫辞职,多名被害人的车辆、房产被长期霸占,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人范某甲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42万元。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32万至2万不等的罚金。

文字:Gloria

编辑:Gloria

美编: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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