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房贷断供被银行起诉,能否保住房子不被拍卖?
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贷“断供”引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不仅有效降低了金融风险,也为借款人“保”住了房屋,彰显了司法的温度,温暖了民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27日,马某、秦某某与某银行签订《按揭借款合同》,以马某、秦某某购买的某某某小区房屋作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64.8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疫情期间,马某、秦某某因生意亏损、入不敷出,导致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经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句容市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按揭借款合同》,并立即清偿全部借款本息。若不能按期偿还剩余61万余元借款,银行将有权请求法院将抵押房屋拍卖受偿。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虽然简单,但住房问题涉及民生、关乎民情,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当即电话联系马某、秦某某,马某表示因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受困,故而发生贷款逾期,并非恶意逃债,但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尚有困难,希望与银行沟通,能够宽限时日尽快清偿所欠借款本息,继续正常履行合同。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地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一方面希望银行能够适当理解马某、秦某某受此前疫情影响导致的资金困难;另一方面从“释法”的角度向马某、秦某某阐明逾期不还款以及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某银行与马某、秦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由马某、秦某某在2024年8月31日前偿还前期拖欠的本息和相关费用共计84227元,自2024年9月1日起双方按照此前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有话说
“这不仅仅是一套房子、一个案件,而是一家人的生活和未来。”本案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按照流程判决相对简单,但该案却关系到实实在在的民生。上述案件的妥善处理是句容法院做深做实能动司法的一个生动缩影。本院将继续秉持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从案情出发,“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兼顾情理与法理,努力实现利益平衡与民生权益保护的最大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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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何静芸
校 对:冯 明
原标题:《【以案说法】房贷断供被银行起诉,能否保住房子不被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