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 | 家长们注意!6岁小孩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撞
2024-07-04 07:05
宁夏
交通安全无小事
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容忽视
不把安全当回事
危险把你当回事
6月8日12时许,6岁的刘某某骑行二轮自行车,沿银川市盈南巷由西向东行驶至宁安街路口东侧,向左猛拐车把时,与同方向行驶至此由毛某某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6岁的刘某某骑行二轮自行车过程中突然向左猛拐车把骑去,毛某某驾驶车辆避让不及,车头部位与正在骑行的刘某某左侧车身部位发生碰撞,好在刘某某仅是擦伤,身体无大碍。经民警调查认定:当事人毛某某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未满12周岁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当事人刘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亦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日常生活中
未成年人骑行事故并不少
案例1:学生违规骑自行车上路,导致发生事故。
案例2: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横过道路时,被车辆撞倒。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留给我们对于安全的深思
请所有家长和学生务必牢记教训
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
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01
年龄需达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年龄未达标的孩子,家长不可以让其骑自行车上路,只能在人车分流且安全的空间内,例如训练场、小区或公园内特定的儿童活动区域等,并在家长的陪同监护下骑行。
02
骑行守交规
☆
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
☆
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
☆
过马路要依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能闯红灯或抢黄灯;
☆
经过路口有斑马线时,需下车推行通过,没有斑马线要走过街设施;
☆
骑车要集中注意力;
☆
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的车内侧盲区。
未成年人对复杂的交通环境
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
骑车上路发生事故的风险较高
请各位家长注意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来源 / 宁夏交警
编辑 / 粉霞
原标题:《夏季行动 | 家长们注意!6岁小孩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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