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一地最新人事任免!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勤俭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方勤俭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方勤俭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左敏生、胡恩礼辞去
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左敏生、胡恩礼提出辞去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左敏生、胡恩礼辞去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枞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及《关于枞阳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传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方晟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进军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慈代红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静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媛媛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吴翠霞为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毛陆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胡恩礼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德成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晓东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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