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中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哪些规定?

2024-06-25 16:01
河南

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包括如下:

(1)股东会召开前应提前十五日通知;

(2)股东会应定期召开;

(3)股东会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表决权数量;

(5)特殊的股东会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殊决议包括: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转载自:旗渡法务中心  作者:许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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