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处10万元罚款!住宅小区车棚车库出租住人、开店经营等

2018-12-24 20:16
浙江

今天(12月24日)下午,北仑住宅小区车棚车库违法违规使用整治工作部署会召开。

会议指出,住宅小区内车棚车库出租住人、开店经营、排放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在2019年1月10日前自行完成清理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自2019年1月11日起,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刘金弟摄
1.将车棚车库出租供他人居住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将违法建筑和其他擅自改变用途的房屋作为居住房屋出租,处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未取得营业执照在车棚车库内从事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4.擅自改变车棚车库用途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5.擅自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且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6.在使用车棚车库过程中存在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7.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拒不整改的当事人,将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广电全媒体 记者向勇 通讯员林炫峥柴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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