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取消!温州调整房贷政策!
2024-06-04 12:11
浙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等有关精神,结合温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对温州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首付比例下调对在温州市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取消利率下限
取消温州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31日起实施。
原标题:《降低!取消!温州调整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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