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还记得以前咋削我吗…...

2018-12-21 20:12
贵州

本文原标题:《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还记得以前咋削我吗……点赞者别再助长暴力了!》

20年前被老师看不起被欺负,20年后再打回去?

33岁男子常某就是这么干的,他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扇耳光,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欺负。

16日,一则题为“毕业后,他用耳光报答当年的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网传视频及所配字幕显示,事发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毕业于栾川县实验中学的男子常某,将车停在路边,待当年的老师骑电动车经过时将其拦住,让同伴在车旁持手机拍摄,然后自己一边扇老师嘴巴一边骂——

“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咋削我你还记得不记得?知道不知道?过去十几年了!”

“以前你咋当的老师?”

被打后,老师没有还手,仅是嘴里喏喏地说“对不起”。
16日晚,疑似打人男子常某在网上“解释”殴打老师的原因。称其今年33岁,打老师时既没喝酒也没失去理智,只因20年前13岁(1998年)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时,因家里没钱没权,被该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多次把他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对他的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

对此情况,有记者18日致电栾川县教育局求证,该局表示此事正在调查,具体情况“问学校”。随后,记者从栾川实验中学学生处主任获得证实,男子打老师就是“出于报复心理”,被打老师并无大碍。该主任透露,事发时间是今年夏天“7月底8月初”,最近因为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才引发官方关注,其目前正在派出所处理此事。

目前,被打教师也已作出回应:由于打人者是自己的学生,他觉得不光彩,因此并未报警。

随后栾川警方立案侦查,并对常某进行网上追逃。12月20日他买票准备回家,被杭州东站派出所民警布控抓获。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一些网友留言为打人者叫好。澎湃新闻发表评论指出:希望点赞者别再助长暴力。

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

点赞者别再助长暴力了

对于常某“解释”的打人动机,一部分网友表示不能接受,认为必须严肃依法惩处,但也有很多网友觉得,如果事实属实,虽然打人在理性上有欠考虑,但从情感上可以理解,甚至有人表示支持,“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打得好”。

老师打学生、践踏学生尊严,当然有错。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会逐渐心智成熟,多数人选择遗忘,或在心里与老师达成和解。很少有人会如常某这般“20年前被欺负,20年后再打回去”。

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不应出现这种行为。暴打老师,只能算是低劣的泄愤。正确的“君子报仇”应该是,通过自身奋斗,成为更好的自己。真要维权,也应该是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校方,或者大方地去找老师,让老师明白当年行为对自己造成的伤害,要求赔礼道歉。不是说这些办法一定有效,而是说对于成年人来说,总会找到一个比拳脚相加更值得尝试的办法。

一个法治社会,也不允许这样的暴力行为。常某固然要为自身的极端行为承担责任,那些在网上动辄高调点赞呐喊的人,也应该反思自己的言语。其实,在生活中,这些人很少会效仿常某,因为他们清楚做了出格的事要承担什么后果。但他们在网上无节制地挑拨、鼓动,不利于社会公共话题的理性探讨,也加剧了崇尚暴力的氛围,不能不察。

在师生关系、教师惩戒权成为社会热门话题的当下,对于常某这样疑似曾经的“体罚受害者”,也应当引起关注。值得学校与社会尝试的是,建立一个合法合规又易操作的维权路径,让他们能合理维权,这不仅是为了保护教师,也是为了保护这些当事人,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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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安琪Anggie:好的老师是灯塔,差的老师真的是噩梦,理解但不赞同男子做法

飘飘郎:学生打老师立案,老师打学生就是为了学生好了?

快乐小逗逗:情况属实的话都应该严肃处理!社会对这样以暴制暴的行为决不可以姑息

夏天: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尽管老师当年做法欠妥,学生不该动手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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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反邪教综合整理自正义网、人民日报、长安剑

审核:吴雪峰袁萍编辑:陈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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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467期(总第9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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