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最强执行干警”来啦!

2018-12-21 17:20
未知

点击上方“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订阅哦!

安徽法院“最强执行干警”来啦!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做好政法英模宣传、唱响新时代政法战线的英雄赞歌的工作要求,全面宣传三年来全国法院干警不畏艰难、全力攻坚执行难的艰辛与成效,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收官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开展“最强执行干警”评选宣传活动。经过摸底排查、层层推荐,吴小明(现任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院长)、徐中明(现任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成为安徽法院推荐参评人选。

吴小明简历及个人先进事迹

吴小明,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籍贯铜陵,省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重理论,强实践,知行合一

展示执行工作强制性

吴小明,男,汉族,1964年3月生,出生地石台县丁香镇,籍贯铜陵,省委党校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主要简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石台县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丁香人民法庭庭长、石台县法院副院长、贵池市法院纪检组长、副院长、司法局局长。2007年2月至2016年6月,任东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7月至今,任贵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一、深调研找准问题

2016年7月,吴小明同志调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院长,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认真而细致地调研,该院历史积案数量较大、执行队伍力量不足、执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信访不断,群众满意度较低。为扭转这一现状,2016年8月25日,他组织召开党组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总体目标,出实招、求实效,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统一党组思想认识。出台《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他亲自担任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立 “半年打基础,一年上台阶,两年创一流”的执行工作目标。从2016年9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并抽调三名副庭长重点清理2015年以前的案件,为解决执行难打好基础;2017年,当年度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要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完善终本程序,使解决执行难工作迈上新台阶;到2018年,执行工作进入常态化,步入良性循环阶段,对标最高法院规定,完成三个90%,一个80%目标任务,要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执行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使执行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达一流水平。

二、寻出路精研理论

吴小明同志作为基层法院的院长,他长期扎根基层,经常在思考怎样能优化机制、体制建设,为了破除执行难,他要求执行工作一定要以打击“拒执罪”为抓手,突出执行强制性。形成对失信人员的高压态势,有效利用公安部门的全网抓捕优势。完善落实“拒执罪”打击机制。针对难突破的执行案件,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并做好释明工作,特别是帮助申请人先向公安机关控告。通过运用刑事自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体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特点,大大提升了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性,执行质效大幅提升。吴小明同志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拒执罪”的理论上不停地探索,经多层面调研,撰写了《“拒执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实践运用》调研报告,作为执行工作参考指导。2018年4月以“精准狠发力、破除执行难——以正确理解和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抓手”为题发表在《中国审判》第五期司法前沿栏目。这篇调研报告,得到池州中院孙康院长和高院董开军院长的充分肯定。董院长并对吴小明同志《“拒执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实践运用》的调研报告,做出重要批示。认为该调研报告对执行工作具有实践意义。

三、付实践突显强制

为了将理论付诸实践,从2016年9月开始,吴小明同志积极与公安、特警等部门联系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努力,2017年3月份贵池区人民法院与池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和贵池区公安分局正式建立警法联动机制。一是借助公安网上预警和治安巡查开展司法拘留布控工作,对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实施抓捕;二是运用刑事自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刑事责任,对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做出逮捕决定,交付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实施网上追逃。为便于拒执罪案件的审理,防止推诿扯皮,成立拒执罪案件合议庭,设立了三个审判法庭,专门用于拒执案件的开庭审判。为确保联动机制运行,设立庭长值班备勤制度,每周安排一名庭长或副庭长、书记员、法警和一辆警车,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确保接到公安机关预警信息时能及时对接。吴小明同志也身先士卒,保证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只要联动机制运行中的问题,都可以第一时间向他汇报。在联动机制运行过程中,无论深夜或凌晨,无论酷暑或寒冬,只要接到公安机关预警信息,都能第一时间赶到。这项制度自设立至今运行非常顺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

例如,2018年1月3日,在三起腾房纠纷执行案件中,法院依法向胡某、方某、张某某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但三人明确表示不予履行。法院依法张贴强制腾空房屋公告。期限届满后,胡某、方某、张某某仍不为所动。法院决定对三人予以司法拘留。就在送拘途中,三人同意立即腾空并交付房屋。至此,仅历时六个小时,三件案件均执行完毕。本案属于涉房屋征迁类案的执行,以往在执行该类型案件时,法官们往往是跑断腿、磨破嘴,最后还要启动强制腾空房屋工作,执行成本和风险很高。动辄要调动几十上百人,正面冲突,往往导致矛盾激化,风险大。吴小明同志对该类型案件进行研究,认为对此类案件必须依法予以惩戒,要以司法拘留和追究拒执罪为抓手,突出执行的强制性、时效性,以四两拨千斤之力,既节省人力、物力,又彰显司法权威。贵池区法院近二年来共执结强制腾房案件21件、排除妨碍案件17件,仅一件通过强制搬迁收回房屋(因被执行人患病不能羁押),其余案件全部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直至追究拒执罪的方法得以执结。又如,在被执行人为同一人的批量系列案件的执行上,吴小明同志也在执行效率上动脑筋、想点子。特别是批量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他主张通过先立案受理其中一件案件,然后通过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的方式带动批量案件的全部执结。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该类案件的执行效率大幅提高。2018年,贵池区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同一人的批量系列案件11批次476件,绝大部分均在一周内即执行完毕。

2018年1—11月,尤其是“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通过与公安部门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共查控到案被执行人900多人次,对其中的319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共受理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204件211人,决定逮捕203人,在公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于广东、山东、江苏、浙江、贵州、西藏等地查控并逮捕到案170人。审理过程中,143名被告人慑于刑罚主动履行,取得自诉人谅解,自诉人撤回自诉;4件4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有效地震慑了大批被执行人,促进多起疑难案件高效执结。

四、喜收获领导赞扬

在吴小明同志的带领下,贵池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也空前高涨。2018年至今,贵池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432件,同比上升38.79%,结案11313件,同比上升55.39%,结案率9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97件,全省排名前10位。院庭长办结案件总数和人均结案数全省排名分别为第7位和第6位。特别是执行工作,通过重拳打击拒执行为,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执行质效有了明显提升,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2016年执结案件1791件;2017年执结案件2166件;2018年至今,受理执行案件4024件,同比上升46.21%,结案3625件,同比上升98.99%,结案率90%,实际执结率67.63,执行到位金额7.05亿元。

今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巡查组对贵池区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巡查组认为:“吴小明同志作为一把手亲自抓执行,有力度、有创新、有特色。特别是运用拒执罪为抓手,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今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同志到贵池区法院调研时对贵池区法院各项工作也给予肯定。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总体目标,坚决落实““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重拳出击,突出执行强制性,紧握打击“拒执罪”这把“利剑”,全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一批抗拒执行的行为人受到法律的惩处,一批长期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在法律强大威慑力下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徐中明简介及个人先进事迹

徐中明,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省颍上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二十二载执行路 平凡岗位勇担当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中明先进事迹

徐中明,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作为全国模范法院的一员,22年来,他始终坚守在执行一线,共承办执行案件3000余件,无一超过期限,无一投诉信访,取得了全市法院“结案数最高、执结率最高、到位率最高、执行效率最高”的好成绩。他淡泊名利,只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一名执行干警应有的贡献,努力践行自己无愧于人民养育、无愧于党的培养、无愧于人民法官称号的人生追求。先后受到省、市、区级表彰20余次,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百日执行会战先进个人”等荣誉。

突出一个“情”字。“案件执行是我们每天的工作,但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来法院一次,一件案件没办好,当事人可能一辈子都不再相信法院”,徐中明朴实的话语深刻诠释着对执行工作的执着情怀。作为执行战线上的一名老兵,他二十余年如一日,始终干在前、冲在前,默默无闻、甘于奉献。22年风雨执行路,大江南北都留下了他执行的足迹;八千多个日日夜夜,办公室的灯光常常是最后一个熄灭,白天外出执行,晚上回来拖着疲惫的身躯加班加点写文书,只为尽早兑现向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特别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近三年里,他承办案件1300余件,年均办案超400件,每年结案率都在95%以上,结案标的额高达4亿元。在办理北京某燃料公司与淮北市某物资公司、安徽省某物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他一头扎进被执行人提交的财务报表中找寻财产线索,硬是在三天时间内查找到被执行人在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占股上亿元的蛛丝马迹,对3600万股权予以冻结,确保案件顺利执结。他一直患有心脏病,为了不拖累工作,默默忍受着疼痛,但长期的高负荷工作,让这个铁汉子也有累倒的时候,2017年一次夜间执行行动中,由于过度劳累倒在了办公室,被同事紧急送医。住院期间还在抱怨“我这身体咋这么不争气,没能多办几件案子”,言语间尽是对执行工作的牵挂。

突出一个“民”字。“坚决不能让老百姓在执行中拿白条,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这一直是徐中明的座右铭。他始终心系群众冷暖,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无论执行标的额大小,都秉持深厚的司法为民情结,一视同仁,一件件圆满执结,把“真金白银”装进了群众口袋中,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300余万元,收到锦旗30余面、感谢信50多封,相关工作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在一起600余名矿工经济补偿金和工资系列案件中,他一次次跑政府、跑煤矿,终于从煤矿政策性关闭资金中争取到补偿金550余万元,及时发放到矿工手中,淳朴的群众自费请了乐器班送来锦旗——“人民的好公仆、爱民的好法官”。在另一起13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案件中,他多方查访被执行人行踪后,连夜赶赴江苏盐城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顺利将150万工资款执行到位,有效避免了群访案件发生,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赞扬。

突出一个“硬”字。“无论是谁,只要有执行能力,该执的坚决要执,找谁都没用”,这句话徐中明经常挂在嘴边。不管是“老赖”,还是拒不配合的协助执行义务人,他都敢于“亮剑”,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用活强制措施,尤其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老赖”敢于动真碰硬、绝不手软。烈山区不大,不论是机关单位,还是老百姓,很多人都听说过一句话“哪里有骨头案,哪里有徐法官”,几年来,他经手执行完毕156件大案难案,金额多达1.6亿元,安徽电视台专题报道。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和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他积极参与“相城猎赖”“秋收行动”“攻坚冲刺月”等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起早贪黑,拘留67名“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执行到位款项150余万元。在面对某单位负责人多次故意刁难时,他一拍桌子“拘留他”,有力维护司法权威。注重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与公安、检察、国土、房管等多部门的联系互动,对126人采取司法拘留、移送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党委政府“五个支持”执行工作的做法受到省高院肯定。

突出一个“新”字。“只有与时俱进,敢于创新,解决执行难这个老问题才能找到新办法”。徐中明着力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在执行工作中,针对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难执行的问题,他深思熟虑,向领导建议借助纪检的力量来促成案件得到有效执行。淮北中院联合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对行政机关、党员、公职人员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的办法》,形成治理涉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难案的长效机制,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专题报道,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安徽淮北以纪检利器破解“政府老赖”执行难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他认真贯彻周强院长批示精神,在执行某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不怕多跑路多次到镇政府陈明利害,协调纪委监委约谈督促,最终770万元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包括他办理的7件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在内,全市29件相关案件全部执结。在他的积极建议下,烈山区法院设立安徽省首家集咨询答疑、网络查控、简案速执、来访处理等十余项功能为一体的执行事务中心,仅2018年接待当事人3600人次,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96%,执行周期同比缩短20%,执行信访同比下降30%,省内外10余家法院60余人次前来交流学习。善用信息化手段攻坚执行,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705人纳入失信黑名单,5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20余万元。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启动后,他又强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将3家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转入破产程序,其中仅房产项目“傲景观澜”破产和解案就盘活资产3.03亿元,保护112名债权人、300余户拆迁安置户和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突出一个“廉”字。“我们执行岗位每天面对的钱财物成千上万,但一分都不能沾”,二十多年的执行工作生涯,他始终坚持“廉字当头”,自觉抵制诱惑。在一起买卖合同执行案件中,徐中明多次奔赴外省,最终执行到位近百万元,申请执行人为表示谢意,偷偷将一个厚厚的红包塞进感谢信里,但被他当场拒绝:“执行款是你应该得的,依法办案是我应该做的,你的心意我领了,但钱一分也不能要。”还有一名上了失信黑名单的“老赖”朱某是他的“发小”,多次上门送礼求饶说情,被他严词拒绝。“我俩自小一起玩到大,他工作再认真,也不能把老同学咋样吧!”,但徐中明坚持原则,依然将他送进了拘留所。像这样大大小小拒请、拒礼、拒情的事例不知凡几,但“老徐”从不后悔,在他身上,真正践行了人民法官“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要求。除了业务过硬,徐中明还是执行工作“多面手”,尽管工作繁忙,但他笔耕不辍,在各种媒体发表执行动态、办案心得等稿件300余篇。

来源:安徽高院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