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韵希|专注于债法的本土化研究

2024-06-03 07:30
上海

原创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人才简介

陈韵希,女,1986年12月生,群众,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交大法学》责任编辑,上海市闵行区法学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知联会理事,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会最高学术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2023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教育背景

陈韵希200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随后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公派至日本京都大学法学研究科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日本著名民法学家潮见佳男教授,先后于2012年和2015年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完成学业后,在日本京都大学法学研究科担任特定助教一年。2016年回国,入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教学研究

陈韵希近年来主要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侵权法、合同法、民法等专业必修课,为研究生开设合同与侵权法研讨课。还为国际学生开设中国合同法的全英文课程,以及提供全英文学术讲座。

陈韵希研究方向主要是合同法和侵权法。博士期间,主要围绕违约风险救济这一主题从事两大法系的比较研究。博士论文《契约危殆的救济及其理论基础》(日文)是有关违约风险救济的日本法和美国法的系统比较,获评2015年日本京都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回国后至今,更多关注我国合同法制度的功能分析和本土实践问题的解决,致力于采取多部门法、多学科的交叉视角开展研究,主题涉及违约责任的基础理论、债权的保全和回收等。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青年项目“民事实体法视域下欺诈交易和偏颇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以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合同不履行风险的法律应对问题研究”。发表论文

陈韵希已在中外重要法学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主要有:

1. 《论民事实体法秩序下偏颇行为的撤销》(《法学家》2018年第3期);

2. 《合同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及其法理基础——再论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界分》(《比较法研究》2017年第6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8年第6期全文转载;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

3. 《论效率减损对履行请求权的限制》(《法学》2023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23年第10期全文转载;英文版刊于《Law Science-Selected Papers》Volume 2,Issue 2,2023);

4. 《论效率减损视角下的不履约风险救济——兼谈

<民法典>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解释适用》(《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

5. 《我国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目标定位和法律效果》(《求索》2020年第6期);

6. 系列论文《契約危殆の救済に関する基礎的研究——理論枠組の検討を中心に(1)-(4)》([日]《法学論叢》179巻6号、180巻2-4号,2016-2017年);

7. 系列论文《アメリカ統一商事法典における保証請求制度による契約危殆の救済(1)-(2)》([日]《民商法雑誌》150巻3、4=5号,2014年)。

此外还参编了《民法案例百选》(教育部“马工程”配套案例教材)、《民法判例百选》等民法学案例教材。发表过多篇民法学译文(中译日和日译中)。另一译作《新债权总论》已基本完成,待出版。

原标题:《陈韵希|专注于债法的本土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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