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让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首诗的意思是:青青的菜园绿葵儿青青,清晨的露珠马上要在阳光下消失。和煦的春光普遍赐给了恩泽,大地上的万物都焕发出了蓬勃生机。谁都害怕肃杀的秋天降临,将会威逼得叶黄枝枯花朵儿憔悴。时光如东流大海的无数江河,什么时候有过再向西回流的?人在少壮之年不及时努力,年纪大了一事无成时只能白白伤悲!《长歌行》是汉乐府中的一首诗,是劝诫世人惜时奋进的诗篇。小时候学这首诗的时候,老师总是告诉我们时节变换得很快,光阴一去不返,劝我们要珍惜青年时代,发奋努力,使自己有所作为。随着工作环境的改变,阅历的增长,站在不同的角度再看这首诗的时候,又有了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在我眼里,青葵就好像还没有长大的少年一样,面对这个未知且复杂的社会,要面对太多不确定的危险和诱惑,此时就需要法律的阳光来保护和滋养,这样才能蓬勃生机,万物光辉,否则就会像叶黄枝枯花朵儿憔悴,早早凋落。少年时犯的错,只会让自己长大后悔恨不已。
作为一名法警,我们是在刑事开庭距离被告人最近的人,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被告人的在庭审中因心理变化所发生的一举一动。最近经历的值庭中,让我印象很深的是前段时间开的未成年人的霸凌案件,正是要为自己梦想实现而努力,坐在校园读书的年纪,而此时,他们就坐在了被告席。整个庭审中,我能清楚的感觉到他们的不安、害怕、悔恨、迷茫。到最后陈述的时候,无不落下了悔恨的眼泪,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父母。他们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坐在了这个位置上,也在一直低头哭泣,让人唏嘘不已。在这案件中,没有赢家,被害人有了人生阴影,不知何时能走出来;被告人遭到了刑法的惩治,失去了自己的自由。双方未来的路都不知路在何方,就算知道也非常难走。双方的父母,也面临严重的打击,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如何坚持。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需要多方面来共同努力维护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法制教育都缺一不可。最主要的就是家庭教育,家长们不要抱着让别人来管自己孩子的想法,当其他人或者单位来管的时候,就已经为时已晚,铸成大错了。希望以后“未成年”这个词是在积极向上、充满希望的地方使用,而不是在判决书中为了从轻、减轻出现。我们也会以司法的力量为“花朵”成长护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既做到了依法惩戒,更做到了帮扶帮助,实现转化挽救目的,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临近第74个六一儿童节,祝愿所有小朋友好好学习,知法守法,快乐向上,希望天下父母能陪伴孩子健康成长。而我们也会一直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法之名,守护着一方少年。
供稿:李双林
原标题:《让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