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路那些事】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

2024-05-20 11:30
四川

公路非标是指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工程技术标志》(JTG-2003)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置的公路标志以外的指路牌、地名牌、厂(店)名牌、宣传牌、广告牌、龙门架、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等标志设施和在公路设施上书写、张贴、悬挂的广告、标语、横幅等其他标志设施。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公路及公路两侧设置标牌、广告牌,不得有碍公路通畅和交通安全。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标牌、广告牌,必须报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有偿设置。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设置规定

为规范甘孜州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简称公路非标)的设置和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州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1日印发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管理办法》(甘府发〔2013〕32号),该管理办法在2017年全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决定继续有效。

本篇相关名词

公路附属设施: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

公路设施:公路两侧的排水设施、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碑、测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服务设施、渡口码头、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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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路那些事】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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