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31年砍伤丈夫致死被判8年,女儿对她表示谅解

周凌如/潇湘晨报
2018-12-16 12:49

“我们生下两个女儿后,感情就慢慢差起来了,我是个女的,肯定打不过他,为了两个女儿应得的财产,即使他打我,我也只能忍着……我和他的感情,早就被他打完了。”

发生在夫妻之间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背后是更令人胆寒的31年家暴史。23篇“家暴日记”,写满妻子的血泪。妻子向丈夫挥去的砍刀,更像是遭受多年家暴后的一种“极端报复”。以暴力结束暴力,但愿我们不再听到这样的故事结尾。

2016年7月15日、8月8日、8月12日、8月19日……12月28日,翻开刘蓉(以下均为化名)的日记,5个月中,她用了整整23篇日记,记载了丈夫刘强的家暴以及出轨行为。

在刘强弟弟的记忆中,仅新婚几天,哥哥就因彩礼返还问题对嫂子动了手。之后的31年里,刘蓉也曾抗争过,向丈夫单位、妇联、公安求助,但为了女儿,她忍了下来。

2017年9月14日凌晨,因为跳广场舞频繁遭遇丈夫家暴,52岁的刘蓉拿起刀砍下了丈夫的双足。日前,刘蓉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趁丈夫熟睡砍其双脚“报复”

2017年9月11日19时许,刘强借口刘蓉跳广场舞对其实施追打,刘蓉为躲避丈夫殴打向公安机关报警,虽经民警调解,刘强仍在家中殴打刘蓉。9月13日18时许,刘强回到家中,又以刘蓉跳广场舞为由,将其打骂了一顿后外出。次日凌晨3时许,刘强回家后再次辱骂、殴打熟睡中的刘蓉,并将其踹下床。刘蓉无奈,只得进入另一房间休息。但刘强仍不依不饶,继续打骂刘蓉,后被小女儿刘芳劝开。

刘蓉见丈夫常年对自己实施家暴,认为唯有将他的脚砍掉,才能避免自己再次被殴打。凌晨4时许,刘蓉从自家三楼的杂物间拿了一把砍刀,来到刘强睡觉的卧室,趁他熟睡之机,持刀猛砍其足部。

刘强受伤惊醒后便下床追赶,因脚部受伤倒在卧室门口。刘蓉担心刘强报复,持刀继续猛砍刘强的双脚。小女儿刘芳闻讯从卧室出来劝阻,刘蓉将刘芳赶至卫生间。随后,刘强和刘蓉再次发生口角,刘蓉用砍刀再次猛砍刘强的双脚,致使刘强双脚离断。刘蓉将刘强的双足丢进自家菜园的水缸中。

刘强被锐器砍击双下肢致双足离断、足背及足底动脉血管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原本只想给丈夫“一点教训”

刘蓉称,在持刀砍丈夫前,她特地在二楼客房换了一双运动鞋,以防砍不到刘强还可以跑。砍人期间,刘蓉还用刀阻止了小女儿报警。“我自己会报警。我继续砍他,是因为他还是没有跟我认错,就算这次我不砍他,等他伤养好了,还是会打我骂我。”刘蓉说,她没想砍死刘强,只想给他一点教训和惩罚。但期间的一段争吵让刘蓉彻底失去了理智。“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跟他生了两个女儿。刘强说他不要我了,凤某会跟他生个儿子,还说我打都打不走。”刘蓉说。

刘强口中的凤某,是他的情人。“他有外遇以后对家里不管不顾,打我的次数越来越多。”刘蓉说,“以前想过离婚,但他要我净身出户,一分钱都不分给我,为了女儿应得的财产,我也只能忍着,一直僵着不肯离婚。”刘蓉称,她和刘强的感情早就被他打完了。

讲述  女儿:父亲外遇反要母亲净身出户

刘强弟弟称,哥哥刘强和嫂子刘蓉从1986年结婚开始关系就不好,因为嫂子娘家没有返还4000元彩礼,结婚仅几天哥哥就开始殴打嫂子,“哥哥性格比较暴躁,嫂子嘴碎,哥哥常年打嫂子,我都看到过多次”。

但在刘蓉看来,儿子是她与丈夫感情破裂的原因,“我20岁左右时,我们有个三个月左右的儿子夭折了,刘强经常责怪我没有照顾好儿子”。

“从我有记忆以来,父亲就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母亲,次数非常多。”大女儿刘芬回忆,“1994年的某一天傍晚,被父亲殴打后,母亲往外跑,父亲追过去把母亲按在地上的一堆鹅卵石上打,直到母亲动不了才罢手。”刘芬说,次日,外婆把母亲接回娘家,“外婆要我爸妈离婚,我爸不同意,拿了把菜刀冲到外婆家要带走我妈,还威胁说不然就杀光她全家,我妈没办法,只能回来了”。

“爸妈平时关系很不好,经常吵架,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打几次架,妈妈每次都会被爸爸打伤,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小女儿刘芳说。

“近两三年开始,父母的关系越来越差,特别是2016年,父母的关系到了快崩溃的地步,母亲经常和我说要和父亲同归于尽这样的话。”刘芬认为,以前父母亲感情不好是因为性格原因,但近两年是因为父亲有了外遇,一直想让母亲净身出户,经常找母亲的麻烦。刘芬的证言显示,她对母亲的行为表示谅解。

经历 多次反抗无果,调解离婚均告失败

案发前,刘强在汉寿县龙阳镇护城社区工作,刘蓉在汉寿县金湾超市上班。记者梳理发现,一次次遭遇家暴后,刘蓉也曾试图反抗。

小女儿刘芳称,多年前,母亲因为被父亲家暴,曾去县里的妇联告状,“但我爸认为我妈败坏他的名声,对我妈更加不满”。

汉寿县龙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证明,2016年10月,刘蓉来该委员会申请调解离婚。工作人员通知刘强前来调解,刘强来了以后一句话没说,气势汹汹地把刘蓉拉走了。

2017年9月11日19时43分,因跳广场舞被丈夫追打,刘蓉为寻求保护曾打电话报警。刘蓉报警后不敢回家,希望民警送她回家。刘蓉回家上楼后,民警听到楼上有争吵声,便上楼调解,但刘强因醉酒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继续对刘强做思想工作,随后二人同意离婚,但因财产分割争执不下。一名民警记得,“刘强当时表示,离婚就要刘蓉净身出户,家里的财产都属于他,不愿给刘蓉及两个女儿”。

刘蓉称,因为这次报警,丈夫之后一边殴打她,一边责怪她。

2017年9月12日下午,刘蓉来到刘强工作的社区服务大厅,向刘强的同事哭诉。次日下午2时许,刘蓉再次来到社区办公室。社区领导代某给她做了三个多小时思想工作。

“刘蓉反复念叨‘要我净身出户不可能’。当时她像大病了一场似的,瘦了很多,精神也很恍惚,如果我不跟她说话,她就一个人坐着发呆,对外界的刺激反应很慢。”与刘强、刘蓉都是同学的代某回忆,大概从2016年五六月起,刘强的家暴行为变本加厉,不论什么人给他做工作,他都说是家务事,要别人别管,完全听不进劝。

观点 哪怕净身出户也不一定能摆脱家暴

本案中,刘蓉与丈夫刘强僵持不愿离婚,很大的原因是刘强要她净身出户。遭遇了这么严重的家暴,生命都受到威胁,为什么还舍不得财产?对此,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万薇认为,被施暴人已经遭受了家暴,为什么离婚时还要放弃应该分得的财产呢?“被施暴人为了家庭付出,那些财产属于她应得的,为什么还要放弃财产才能离开这个家庭?”万薇说,哪怕选择了净身出户,被施暴人也不一定能彻底摆脱家暴。

 “这一类型的案件中,有些当事人选择了净身出户,很有可能也会重新回到家庭。毕竟放弃财产很有可能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为了能跟孩子相处,当事人也会选择回归家庭。”万薇建议,对于这些家庭暴力案件,应该对家暴行为做出惩治,对家暴行为进行预防和干预,问题的根源在于施暴者而不在于被施暴者。  

(原题为《23篇日记写下无法摆脱的痛 女子遭家暴31年,砍伤丈夫致死被判8年;女儿对她的行为表示谅解 》)

    责任编辑:邵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