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守冰!40年守望中国最大一块冰
北国大泽:生命的守护
呼伦湖,又名达赉湖、呼伦池,“呼伦”是由蒙古语“哈溜”音转而来,意为“水獭”,因历史上湖中盛产水獭而得名。“达赉”,也是蒙古语,意为“海”,“达赉湖”的意思就是像海一样大的湖泊。
明水期,达赉湖小气候多变,风平浪静的湖面一霎时就变得风起云涌白浪滔天,有“百慕大”般的诡异;冰封期,呼伦湖千里冰封,成为中国最大一块冰。这里驻守着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支水警队伍,冬去春来,冰警水警的角色变换,不变的是世代相传的忠诚守护,他们,见证并参与着经济发展模式的巨变,此间,生态保护理念从萌芽发展到蔚为大观。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呼伦湖生态问题作出重要批示。
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和张高丽副总理就中办督查组《调研报告》再次作出重要批示。
2017年7月,李克强总理就呼伦湖生态问题作出重要批示。
呼伦湖生态文明建设正向世人呈现出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呼伦湖在史前已经有人类居住。历史上曾数易其名:《山海经》称大泽,呼伦湖位于呼伦贝尔高原西部。呼伦湖湖面呈不规则斜长方形,长轴为西南至东北方向,湖长93公里,最大宽度为41公里,平均宽32公里,湖周长447公里,面积2043平方公里(2014年5月30日湖泊面积为2043平方公里)[3] ,自有准确记录以来湖泊面积最大时为2339平方公里,呼伦湖水域与周边湿地总面积7680平方公里。湖面水位最高时海拔545.59米。
呼伦湖地表水系由呼伦湖、哈拉哈河、贝尔湖、乌尔逊河、克鲁伦河、新开河及连通于呼伦湖和额尔古纳河的达兰鄂罗木河等河流组成。
呼伦湖在维持生物多样性和丰富的生物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区域环境保护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呼伦湖及周边水系在2002年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同年被中国人与生物圈委员会批准纳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1992年10月,在呼伦湖成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74万公顷,处于中、蒙、俄三国交界处的中国境内,属于跨国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与蒙古国达吾尔自然保护区、俄罗斯达吾尔斯克自然保护区共同组成了达吾尔国际自然保护区。
蒙古族有句谚语,叫作岸上有多少马,水中就有多少鱼。其实,尽管草原上骏马成群,但是若与呼伦湖中的鱼相比,完全是小巫见大巫。与很多湖泊不同的是,呼伦湖是一个具有吞吐性质的湖,以呼伦湖为主体的三湖(呼伦湖、贝尔湖、乌兰泡)和三河(克鲁伦河、乌尔逊河、达兰鄂罗木河)六者相通,使呼伦湖成为各种鱼类生存的天堂。近两个世纪以来,呼伦湖地区主要居民为新巴尔虎蒙古人,他们信仰藏传佛教,把湖中的鱼视为马魂,禁止任何人捕食。这样,多年以来,呼伦湖中鱼群密布,多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每年四五月春暖冰融之际,在乌尔逊河上行船,不时会有几十公斤重的鱼从水里跃到甲板上。
在呼伦湖上捕鱼有两种方法,称为明水和冰下。明水捕鱼一般在8、9两月进行。冰下捕鱼主要采用冰下大拉网作业,这种方式在呼伦湖渔业史上已经有80年历史。一般来说,一网要运行5公里左右。下网完成之后用汽车拉。随着渔网慢慢出水,活蹦乱跳的鱼儿顿时让沉寂的冰湖一片欢腾。
这个局的“前世今生”始终与改革开放血脉相连。

我国改革开放之前,一些国有企业设有“企业公安”,企业公安和公安民警一样有制服、有工作证,侦查权、讯问权等都有,工资福利全在原企业拿,业务上归上一级别的公安机关管理。编制大的叫:某某厂公安处;编制小的叫:某某厂公安科;有的直接就叫:某某治安派出所。
在90年代中后期,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这些“企业公安”也逐渐消亡了。大部分被撤销,恢复原保卫科的编制,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安处改制列入地方序列,直接归当地市公安局管辖了,基本上脱离了企业。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指出,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公安机构的体制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逐步形成的。多年来,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的广大干警在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保障生产建设顺利进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法制建设的新形势下,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精神,对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公安机构的体制进行改革。改革的方针和原则是: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企业事业单位不应设立公安机构,已经设立的应按照政企、政事职责分开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别予以撤销或调整理顺关系。
1973年12月31日,满洲里市公安局达赉湖水上边境公安分局设立,隶属于满洲里市公安局和达赉湖渔场党委双重领导,具有公安保卫和渔政管理双重工作职责。
1984年更名为达赉湖水上公安局,企业公安机构,隶属于呼盟公安局和达赉湖渔场党委双重领导。
1999年改组为呼盟公安局达赉湖水上公安分局,列入地方公安建制,隶属呼盟公安局领导。
2000年更名为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安分局。赋予分局治安管理、资源保护、交通管理等十方面主要职责。
2002年,呼伦贝尔盟撤盟设市,达赉湖公安分局变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从企业到专业,转型之路长达半个世纪。
期间,三代公安人前赴后继,奋斗不息,忠诚守护着母亲湖的安宁: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至八十年代初入警的是第一代,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半期入职(企业公安)的是第二代,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到现在入警的是第三代。三代公安人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搏击风浪,勇立潮头。
现任达赉湖公安分局副局长的高国权1989年入职,“那时感觉渔场公安各方面都不规范,人员大都是子女接父母的班和复转军人,有时也用临时工。”后来企业公安转制,1999年至2000年间入警的那一批民警已经成为现在达赉湖公安分局的中坚力量,民警大都是渔业公司子弟。
他们都是喝着呼伦湖的水长大,母亲湖养育了她的儿女,现在的民警们都还能记得儿时呼伦湖的丰饶和美丽。谁都能侃几句当时的情景,“湖里的鲤子(鲤鱼)有这么长,跟五六岁的小孩一般儿高!”伸着胳膊比划着。“白鱼没人吃,嫌刺儿多。”
呼伦湖是我国北方最大的内陆湖泊,也是内蒙古最大的有机水产品生产基地。受巨额利益驱使,湖区私捕滥捞违法活动一度猖獗。2011以前,每年达赉湖私捕鱼货就超过两千吨。若不遏制,几年后呼伦湖将无鱼可捕,呼伦湖人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水域就要陷入严重的生态危机。
搏命
词语辨析:清沟、清眼。
清沟,呼伦湖冬季冰封后,冰层间挤压形成的巨大裂缝,被积雪覆盖,不易被人发觉,是名副其实的死亡陷阱。
清眼,是周围冰厚中间冰薄的水文现象,形状似眼睛,非常危险。
此后,每逢清明时节,在前辈牺牲的地方,年轻民警都会听到生还者讲起生命的故事。
湖畔薪火,代代相传。
承受

词语辨析:渔获物、鱼货。渔获物,在天然水域采捕的水生动物,现场查到的是渔获物,也有直接叫“渔获”的,进入运输、冷藏、销售环节的被叫做鱼货。

李洪江,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克鲁伦河派出所、乌尔逊河派出所、红旗派出所工作,现任达赉湖公安分局永新派出所所长。车子在冰面上开个150迈跟玩似的,让私捕人员傻眼。
达赉湖公安分局在呼伦湖周边地理环境复杂,私捕滥捞违法活动频出、治安形势严峻但警力鞭长莫及的重点水域,设置了以基层派出所民警为主、企业保安为辅的流动警务工作站,各流动警务工作站实行划区而治,就近出警、动态巡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水域违法活动的不同特点、规律实施灵活机动的巡防措施,做到巡逻、提前预防、打击现行。
融冰期,警务工作站流动驻扎常年禁渔期乌尔逊河道和克鲁伦河道,重点加大对河道里发生的群体性强捕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禁渔期,在鱼类洄游产卵的重要时期,警务站流动驻扎各重点产卵区域,保护亲鱼产卵。秋季,警务站流动驻扎各渔业生产点,加大对深水域盗捕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特别是在达赉湖冰封初期,为控制群体性上冰强捕,警务站从岸边移至冰面,民警昼夜看护巡逻,从源头上封堵违法人员出入湖区的路线,构筑了湖区第一道安全屏障,有效遏止了新左旗甘珠尔花、新右旗东庙,蓝旗庙等重点偷捕地区群体性强捕渔业资源事件的发生。增加了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有警时间和有警密度。以水上艇、路上车、岸边人,艇巡和车巡相结合,水面巡逻与岸线巡逻相结合,形成了严密的防范网络。成为具有达赉湖保护区特色的水警“110”移动动态警务模式。面对如此严密的防控,不法人员知难而退,远离湖区。如今,破坏资源重点大户和“钉子户”绝大部分停止了违法活动。这种辉煌战果的取得更多是达赉湖水警“守”出来的

崔国平,现年48岁,达赉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兰钦山,现年49岁,分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可算是达赉湖民警的第二代,他们在1994年-1998年间驻守嘎达板辛的一个湖中孤岛,四周是水和湿地、苇塘,在新右旗境内,靠近呼伦湖南岸,民警五月末六月初坐船进去,十月中旬撤出。“那时配备的帆布帐篷是单层的,白天晒个死,晚上冻个死,”“”蚊虫成团,撞人脑壳,我们吃口饭也要躲进蚊帐里,偶尔摆桌开饭,也不敢坐下吃,只能边吞饭边围着桌子又跑又跳!”因为一旦被蚊虫蠓子叮咬后就可能中毒,胳膊肿,脸肿,发炎化脓溃烂,又去不了医院,只能硬挺着。
驻守孤岛晴天太阳火辣辣烤着,要把人“拧干”一般。
雨天帐篷必定漏雨,民警盖上棉被,棉被上再盖一层塑料布,戏称孤岛“还没解放”。
驻岛民警必须养狗,一来警戒,二来作伴儿,民警上岛时,都会从牧点要一只狗崽带上岛。
孤岛驻守,只能与狗相伴。呼伦贝尔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傅斌赞叹道:“民警能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坚持下来,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时代赋予的责任,他们勇于承担,哪管爬冰卧雪,涉水踏浪!

王健,36岁,分局情报信息大队副大队长,分局第三代民警,刚来派出所时很不适应,“待了三天就受不了,晚上听着湖水声,心想啊,为什么不离开?”
但在后来的工作中,他从老民警身上看到了那种朴实,他们那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面对凶险时,那份镇定从容。
“民警长期驻守在人烟稀少的湖区深处,和社会面交流很少,别人谈的话题你也接不上,你总不能和人家谈渔政吧。”王健说。
乌都鲁派出所也是一个地处偏远的所,手机信号极差,基本处于与外界失联状态,年轻民警丁磊说“出去巡逻,难得在湖区找到一个信号好的地方,刚想拿出手机,但一想自己在执行任务,还是克制住了和家人通话的想法。”
乌都鲁派出所民警于永德,一到自己轮休,就大量了解新闻,等换班时把新闻讲给战友听,“大家都愿意听我讲,还和我一起讨论,说我相当于达赉湖的新闻联播”。
年轻民警想适应这样的工作环境,是需要有师傅传帮带的,冬天夜晚湖区气温降到零下四十摄氏度以下,红旗派出所的年轻民警童川实在扛不住,感冒了,吃进饭,“手把手带我的师傅张立实,盯着我吃下去,说我们在野外工作,离医院远,感冒了要赶紧压制住,吃好饭才能好得快。”
来自师傅的关爱,是温暖的传递,更是精神的传承。双山子派出所民警董明说:“极寒天气里的凌晨巡逻最吃劲儿,我裹着警用棉袄坐在车里上牙直打下牙,老民警二话不说脱下自己的棉衣塞给我。”
克鲁伦河派出所年轻民警马智腾的从警初体验让人忍俊不禁:他第一次夜间上冰巡逻,既兴奋又紧张,冰面路况很差,车颠簸得厉害,车时不时绕过清沟,老民警告诉他,要注意冰面上的亮光,那很可能是非法捕鱼的人和车。小马瞪大眼睛盯着前方,突然看到一个光点,立刻兴奋地说“这下可让我逮住了!”老民警笑着说:“孩子,那是星星,太高了,咱可抓不着呀!”
和谐

很多鸟类具有沿纬度季节迁移的特性,夏天的时候这些鸟在纬度较高的温带地区繁殖,冬天的时候则在纬度较低的热带地区过冬。夏末秋初的时候这些鸟类由繁殖地往南迁移到渡冬地,而在春天的时候由渡冬地北返回到繁殖地。这些随着季节变化而南北迁移的鸟类称之为候鸟。终年生活在一个地区,不随季节迁徙的鸟统称留鸟。

呼伦湖生态卫士们格外珍惜这些尊贵美丽的“客人”,希望天鹅待得越久越好。自从天鹅飞来,湖区派出所民警们在达兰鄂罗木河畔轮流守护巡逻,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教育周边从业人员加强生态保护意识,严禁参与非法捕杀、贩卖经营野生动物,在这个季节,湖区派出所民警不分昼夜地巡查护鸟,为候鸟安全迁徙护航。
在被称为“鸟类博物馆”的呼伦湖保护区,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的形成绝非一日之功,是达赉湖公安分局民警们“守”出来的。这种可喜的变化也反映出全社会保护生态意识的提升。
达赉湖公安分局民警们还记得八年前破获的一起“大案”,2010年10月28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雇佣出租汽车,装载非法猎捕的600余只蒙古百灵,途中被达赉湖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截获。经查,同年十月初以来,黄某伙同新右旗的奇某在达赉湖保护区多次用粘网和扣网捕捉蒙古百灵共计2000余只,先后四次雇用出租汽车运到外地出售,牟取暴利。
2000多只蒙古百灵!非法猎捕数量令人震惊,这样的“大案”为什么会发生?达赉湖公安努力寻求破题之道,分局在每年的四月末五月初举办爱鸟周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保护野生鸟类就是保护我们人类的家园的意识;五月中旬至六月上旬,民警们重点打击捡拾鸟卵、幼雏的非法行为;七月中下旬在大雁、鸿雁脱毛换羽期间,打击猎捕行为;在深秋和冬季,总有不法人员对候鸟和留鸟觅食、休息地域觅踪迹捕,民警对此严密防控,所有这些工作都让更多人爱鸟护鸟意识得到加强。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2015年5月21日,天刚透亮,一辆越野车出现了,驾车人是家住海拉尔区的吴某,他驱车二百多公里来到呼伦湖保护区鸟类栖息地乌兰诺尔核心区,准备捡拾野生禽卵,还没靠近湿地,就被在附近巡逻蹲守的乌兰诺尔派出所民警和管理站人员联手抓获,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上有水衩,胶圈(充气后可用作救生圈)等,还有一个用绒毯铺垫的木箱。吴某交代,他专程来到乌兰诺尔湿地,就是准备捡拾野生鸟蛋,水衩、胶圈是他准备进入湿地苇荡的,木箱是准备装鸟蛋用的,吴某说捡拾鸟蛋准备回家孵化。
这里还有一段插曲,5月20日下午,吴某从海拉尔出发,到新巴尔虎右旗朋友家落脚,并向朋友说明说自己准备捡鸟蛋的来意,朋友还劝他不要冒险,因为正整治呢,民警挨家挨户走访宣传,吴某不听劝,没想到自己天没亮就出发最终还是被当场抓获。按照《环境保护法》,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达赉湖公安分局实施湖区和湖区湿地野生动物和珍稀鸟类保护,为候鸟正常繁殖和平安迁徙护航。近三年来,分局民警共拯救繁殖、迁徙中落单和受伤的金雕、大鵟、白天鹅、鸊鷉(pìtī)、蓑羽鹤、灰鹤、大雁等国家级保护动物达到200余只。
如今,呼伦湖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天鹅、大雁等野生生物物种增加,曾一度绝迹的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雪鸮又重现大自然。保护区呈现黄羊流连忘返、数百只天鹅戏水、斑翅山鹑群体觅食的和谐自然景观。
2017年8月25日,达赉湖分局西岸联勤所民警走进位于湖畔的五一嘎查向牧户宣传,牧民格日乐图说:“我从小在湖边长大,现在湖水上涨了,鱼多了、飞禽走兽多了,湖区环境美了,我打心眼儿里高兴,我现在能做的就是为保护好她多尽一份公民的责任。”
较量

2013年4月20日开始,呼伦湖及周边水域首次部分封湖休渔,为期5年。从2014年4月1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呼伦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乌尔逊河、克鲁伦河、乌兰诺尔湿地等鱼类产卵场地和洄游河道的天然水域常年禁渔,完全禁止渔猎行为;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渔区以外的水域全部被划为非常年禁渔区,每年5月1日到7月31日为完全禁渔期,其余时间可以限量捕捞,每年捕捞总量为1000吨。在完全禁渔区和禁渔期,所有的捕捞作业人员、船只、网具必须全部撤出作业区。
最高峰时,警方一次行动就能抓获私捕人员七百多人,私捕人员把小卖店都开进了苇荡,小孩也躺在船里,私捕人员住地窨子,里面盘着小火炕,一片就有七八十个地窨子。
在汽车不普及的那些年,盗捕人员都是赶着马车,因为马会凫水。盗捕人员多为外来人,这些人都是一伙一伙的,从老家一起出来,准备打鱼挣了钱再一起回去,容易抱团儿,一看见民警过来就敲盆子报信,居然还设有内哨、外哨,明哨、暗哨,东庙、六村,这些村落都是因打鱼兴起的,这些地方把风的都在房顶上站着,还有人向民警掷石块、土坷垃,对警车又砸又打,夜里,远远看到民警,就放“蹿天猴”(烟花爆竹的一个品类)通风报信。
为打击非法群捕,达赉湖公安分局与周边企业生产单位、渔政、环保部门、安全保卫群众力量联防联动,发现违法捕捞和非法狩猎,第一时间打击处置,形成第一张网;与工商管理部门、物流公司、农贸市场、加油站、火车站及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单位协调配合,鱼类、珍禽等违禁物品一露面,信息便会迅速汇集,形成第二张网;在渔具店、冷库、贩鱼大户重点设防,严密监控非法交易活动,从源头上遏制私捕滥捞,形成第三张网。“三张网”合成一张保护母亲湖生态安全的天网。

前行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达赉湖公安着力深化改革,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公安工作全过程,大力推进警务创新,把行动方案变成长效机制。达赉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徐秋慧深有感触地说,现在,执法环境改善了,民警的奋斗激情还在,要把这种奋斗精神,传承下去。我们经常在想这么一个问题:“装备好了,艰苦奋斗的精神该怎样转化成行动?”
在重点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同时,分局根据生态治安形势发展,积极深化职能转变,着力创新生态警务机制,加强了其他破坏生态安全违法犯罪的治理打击,组织开展保护候鸟迁徙、打击捡拾鸟卵、保护留鸟安全越冬等行动,不失时机地打击破坏鸟类资源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环保、边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治理非法采药、破坏草原植被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了对红柳、芦苇主要生长地的保护,组织开展治理非法挖沙工作,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在机关和基层派出所分别设立临时救助站,专门设立“保护野生生物好市民奖”,鼓励更多群众投身到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列中。力争做出特色,创出品牌,在“专”字上下功夫,做出专业特色。正如呼伦贝尔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傅斌所要求的:体现自身特色,坚持生态立警。
党的十八大以来,年轻的达赉湖公安分局积极探索完善“爱鸟”、“护渔”、“严采”、“禁猎”等野生生物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办法和硬措施,全力治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控制呼伦湖非法出水渔货总量同期相比下降90%,保护渔业资源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与此同时,违法活动对呼伦湖渔业资源的破坏程度降到历史最低点,一举开创了呼伦湖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新局面。
达赉湖公安分局以“盗捕违法,重则入刑”为核心理念,对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局积极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对非法捕捞案件中证据的收集,立案标准等内容进行研讨,并达成共识: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参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案。
鉴于目前破坏生态安全违法作案手法隐蔽化、信息化、智能化,达赉湖公安分局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主导警务理念,最大限度地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以宣传推动生态警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改进生态警务巡防模式,整合群防群治资源和力量,实行24小时无间断巡逻防控,做到生态巡防勤务全时覆盖,快速反应。织密生态巡防网络,组织企业巡防力量、协调社会力量、密切达赉湖保护区管理局的协作,建设生态防控云端,全面加强社会联动防控网、警企联勤防控网,视频监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和警管合作网建设努力实现全方位、全天候、无缝隙、立体化管控。
分局情报信息大队副大队长王健分析,分局无户籍管辖权,所以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无法构成研判条件,情报信息大队,结合本局实际,深化具有达赉湖公安特色的情报研判理念,将研判重点集中在了分局特有的生态保护案件上,能够熟练地从事“盗捕”猎捕鸟类等违法行为人,属于“技术工种”大都集中于一个群体,可以列为重点人口进行统一管理。分局打造了具有研判功能的“达赉湖公安分局违法人员打击系统”,截至目前系统录入违法人员5588人,重点对违法人员“违法次数”(研判其是否系常年盘踞在保护区内的非法盗捕人员)、处罚最大金额(研判处罚力度对其是否有效)、重点活动时段、活动区域等进行分析研判,提供决策依据,适时开展精准打击。
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改革就难以发展。达赉湖公安分局按照“大部门大警种”的方向,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持续走职能重组、流程再造、资源整合的内涵式改革之路。随着警务改革的推进,红利正在逐步释放。
达赉湖公安这支专业化队伍已经完全融入公安队伍,改革有力激发了公安队伍内生活力,公安改革的受益面日益扩大,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整体推动效应日益显现。
达赉湖公安分局将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建设生态文明战略布局,以生态安全为中心,实施生态立警战略,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的作用,促进保护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保护区社会长治久安、生态和谐美丽而努力奋斗。
结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积极投身到保护母亲湖的千年大计,着力打造碧水蓝天,保护秀美青山,共建美好家园,构建生态文明。
达赉湖公安从行业公安到企业公安再到专业公安,一路走来,初心如磐,壮歌逐浪,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从2013年至2017年,分局共查处各类破坏生态安全违法案件1156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742人次,拯救金雕、白天鹅、蓑羽鹤等保护动物200余只,保护渔业资源避免经济损失达两千余万元。
这片被呼伦湖水滋润的土地一直就是中国北方最美丽最动人的风景,沐浴着新时代的曙光,呼伦湖将会开启她最新、最美的未来。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