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泡水车”,她跨越1600公里维权……
1600多公里,这是陕西省西安市与福建省龙岩市之间的距离。家住西安的黄阿姨不记得这是第几次跨越大半个中国来到龙岩,但这一次是最满怀欣喜的……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吴英琼送上锦旗后,黄阿姨握紧吴英琼的手久久不愿松开:“锦旗代表我的心意!多年来的糟心事,终于在吴法官这里圆满解决!”
案起:买到“泡水车”,糟心!
黄阿姨所说的“糟心事”,源于一辆二手车。黄阿姨儿子小辛通过网络直播看中一辆二手车,与龙岩二手汽车销售公司的张三签订《二手车买卖协议》,并将车辆登记到黄阿姨名下。怎料用车过程中,车辆频繁发生故障。黄阿姨怀疑这车有质量问题,于是送去鉴定。结果让她大吃一惊,该车不仅是“泡水车”,发动机还进行过拆解维修。
于是黄阿姨不远千里,起诉到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要求售车公司“退一赔三”。
但维权之路并非预想的那般顺利。
合同不是黄阿姨签的,她作为原告去起诉,主体是否适格?
张三早已离职,怎么证明他代表二手车销售公司售车?
……
最终,一审、二审都根据合同的相对性,驳回黄阿姨的诉讼请求。
不服判决的黄阿姨,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福建高院根据补足的证据,判定原告主体适格,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这次,一审法院支持了黄阿姨的部分诉求,判决撤销《二手车买卖协议》,原告退车、被告公司“退一赔三”。
不服:谁怕谁,我也要上诉
然而,法槌刚落下,双方都上诉。再次进入二审的案件分配给了吴英琼。
“案涉标的额高达两百多万,双方都不服一审判决。纠纷拖得越久,双方矛盾积压越深。”吴英琼看着历经多次审判的厚厚卷宗,有无奈也有理解。审理过程中,双方依旧唇枪舌剑、互不退让。
“请法官在判决时,考虑我们的维权成本!而且销售人员张三和公司存在欺诈,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黄阿姨始终坚持自己的诉求。
“涉案二手车只是放我司代售,要赔偿得找张三;且签协议的小辛,是做二手车交易的,不能完全算消费者。要赔,我们也不应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被告公司针锋相对。
信任:希望法官帮忙敲定细节
各有各的理由,吴英琼知道,如果一判了之,没有真正化解双方“心结”,还可能有后续的申请再审、执行……于是她耐心地组织双方“背靠背”调解,希望能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你想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可以理解。但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公司,投资人是投资人,各自独立,维权要有合理的预期。”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黄阿姨同意再适当让步。
看到调解的希望后,吴英琼开始积极做好二手车销售公司的工作。“纠纷持续了两年多,时间、经济成本都在不断扩大,只有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该承担的责任要敢于承担……”吴英琼真诚地和企业负责人王某说。
“行!听法官的。”王某也作出回应。
双方虽然在大方向上达成一致,但在调解协议细节方面又有很多分歧,但他们都表示相信法官,希望法官帮忙敲定细节。出于这份沉甸甸的信任,吴英琼给双方打了几十个调解电话,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随着最后一笔赔偿款到账,黄阿姨特意跨越1600多公里,为吴英琼送上锦旗,“感恩遇到这么用心、负责的法官!”
吴英琼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办案心语
人民法院工作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就要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将法理、事理、情理有效融合。如果说“案结”打开的是“法结”,“事了”解的就是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是法官的法定职责,追求“事了”则是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从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只有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办理案件,多一些“坐堂问案”的细心,多一些“下堂办案”的耐心,才能更好地找到源头化解纠纷的“钥匙”,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供稿:龙岩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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