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敬人生:从生到死的中国礼仪

澎湃讯
2018-12-14 15:38
来源:《图说中国人生礼仪》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上海市民俗文化学会会长仲富兰新著《图说中国人生礼仪》近日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学林出版社出版。该书由上海市文史研究馆组织编撰,以通俗语言介绍中国礼仪文化。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姜义华在序言中写道,该书以“礼敬人生”为主轴,关注人、人生、人的生命、人的现实生活,这正是中国礼仪的内在灵魂和根本精神。而如何在现代社会重建礼仪、同时适应新时代的原则与环境,正是学者试图进一步探究的主题。
从母亲孕育中的“怀子礼”,呱呱坠地的“接子礼”,满含期望的“命名礼”,开启慧根的“抓周礼”,到开启教育的“童蒙礼”,青春飞扬的“成人礼”,组成家庭的“婚礼”,孝敬老人的“敬老礼”,及至生命落幕的“丧礼”和敬奉天地人、慎终追远的“祭礼”,传统社会的礼俗如何围绕这些关键的人生节点展开?澎湃新闻经授权刊发

《图说中国人生礼仪》内容节选,有删节。

2018年12月13日,《图说中国人生礼仪》出版座谈会在上海市文史馆菊生堂举行。

“催生礼”:稳婆“绝唱”与产育吉祥

稳婆,又叫“接生婆”,与农村媒婆、巫婆一起,长久以来被认为是中国农村的“三婆”。接生婆一般都是本村或邻村有临床接生经验的中老年妇女。如今,随着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条件与生育观念变更,最后一代中国乡村接生婆纷纷老去,农村接生婆几乎成为绝唱。

旧时医疗条件不发达,妇女生产是一件性命攸关的大事,也是女人的一道坎。为了顺利地通过这一关,保佑妇女的健康与胎儿的顺利出生,在孕妇生产前,民间还盛行着许多催生礼仪。产妇产前一个月,娘家要备好新生婴儿软帽和尚衣、包裙、口涎围、小鞋袜及红糖、小米、鸡蛋等物品,于月初一或十五送至婿家,俗称“催生礼”。

催生礼仪的另一种形式是难产时利用药物或巫术催生。如果产妇预产期已过,或遇到横生、倒产、死胎、衣胞不下,或母死子活,都被认为是难产。在医疗条件并不发达的古代,产妇难产是很可怕的一道坎,民间祭祀最多的就是通过巫觋文化来化解灾厄,转危为安。南方闽粤地区,人们崇祀最多的就是临水夫人和保生大帝。

临水夫人陈靖姑是闽江流域最大的生育信仰。宋元时代,陈靖姑只是一个普通神灵。据明万历《古田县志》记载,她出生于唐代的一个巫觋世家,自己也是一位女巫,嫁给古田人刘杞,后因为祈雨而流产,不幸罹难,死前发愿要解救世上妇女难产的痛苦。临水夫人是很有特色的神灵,专司保胎育儿、护佑妇女儿童。后来福建人移民海外,还把临水夫人的信仰带到了境外各地。

20 世纪50 年代,新中国开始加强接生婆培训,派出有经验的产科医生为农村接生婆讲课。

闽南地区还有一个影响很大的神灵是保生大帝。保生大帝名叫吴本,据南宋进士杨志撰写的《慈济宫记》,吴本是北宋青礁人,其父叫吴通,母亲为黄氏,生于979年旧历三月十五日,死于1036年五月初二。吴本从小就不喜欢玩耍,不吃荤,也没有娶妻,成年后悬壶济世,医术高明,远近奉为神医,死后受到乡人的祭祀,屡现神迹,宋朝廷多次褒封。相传是这位吴真人显灵治好了明成祖文皇后的乳疾,因此敕封“保生大帝”。保生大帝也是护佑妇女儿童的神灵。

旧时民间信仰,难产不是病理所致,而是鬼神作祟,一般要拜祭催生娘娘,同时要施行各种催生巫术。形式有以下几种:其一,驱赶产鬼。清许叔平《里乘》卷五中记载,产鬼最怕雨伞,把雨伞放在门后辟邪,产鬼就不敢出来了;其二,施行催生巫术。人们相信语言的魔力,有利于产儿降生。《万法秘籍·催生符》云:“天催催,地催催,催生女,快落地,麒麟左降生,凤凰右降生,降生凡间如安程,十二生相而前迎来,生落水,生落地,快生落地,吾奉十二婆祖敕命,火急如律令。”其三,使用偏方。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列举了许多催生偏方,如《果部》第三十九卷载:“妇人难产,数日不出,桃仁一个劈开,一片书‘可’字,一片书‘出’字,还合吞之即生。”《本草纲目》中的这些所谓偏方,实际上是一种模仿或交感巫术,人们期望用超自然的手段去促使产妇顺利安全地生下婴儿。这些催生巫术传之久远,如今一般都已不复传承。

稳婆作为一种专门的行当,最初形成于东汉时期,唐宋时期,稳婆已非常盛行。中原各地,孕妇坐草临盆、婴孩落脐炙囱。稳婆踪影,已随处可见。明清时期,稳婆一般在自家门口悬有招牌,上书“祖传某奶”“收生在此”的字样。有时候,一个小县城中,稳婆可多达数十人,乡村中稳婆数量则更多,很受一般民众的欢迎。福建等地的稳婆一般都非常崇信观音,视临水夫人陈靖姑为行业保护神。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稳婆这一行当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行话与切口。如她们称孕妇为“锁母”,胞浆(羊水)外溢为“报喜”,腹疼即将分娩为“挂喜”,分娩为“才喜”,婴孩为“头子”,男婴为“多头”,女婴为“添头”,胎盘为“儿衣”,脐带为“长命”,剪刀为“交脐”,草纸为“垫子”等。若是产妇或婴儿不幸死亡则称“归原”,接生工钱为“拆红”,赏银为“看好钱”,有钱人家为“高枕头”,穷人家为“草枕头”,等等。接生婆称妇女有孕为“害喜”或“病妹”,怀孕则为“有身”“有妹”或“大腹室”,临月为“顺月”,分娩为“生妹”,尿布为“尿贴”,坐月子为“坐月”,流产为“逿妹”,婴孩不分男女均通称“妹”。接生用的面盆为“杉罗”,澡盆为“桶坞”,净桶为“尿桶”等。这些语言很有一种行业特色,体现着中国南北各地的古风,可惜,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只能通过一些古籍资料才能寻到。

俗语“阴阳一张纸,生死一呼间”,多用来比喻临盆分娩的女人。所以家长们都把稳婆视为送子的观世音、救命的活菩萨,她们也成为一个个小生命来到人世间的守护神。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赤脚医生继承了古时稳婆老行当的职责,并接受了短期业务培训,包括如何科学、卫生、安全接生,还免费配送每位乡村赤脚医生(女性)工作服、手套、药箱等简单接生用具。那个年代的“稳婆”已经随着那个时代成为“绝唱”,但是,一个感恩的民族和社会不会忘记她们的付出。当她们老去,成为故事中的“稳婆”“接生婆”“赤脚医生”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虔诚的敬仰和祝福。

“接子礼”:外婆的“长命锁”

在江南地区,外婆要给新生儿赠送银制的项圈,外加装饰锁片,这种银项圈和锁片,有圆形的,也有椭圆形的。银项圈下面还用项链或丝编带穿入锁片中,形成一个圈,挂在小儿的脖子上,锁片垂在项下胸前。当然,贵重一点的用黄金制作的,那就不是一般百姓的财力所能承受的。不论是项圈还是锁片,坊间统称“长命锁”,俗信戴这种银锁片,银项圈和锁片可以保佑幼儿无灾无疾、健康成长。银锁片正反面都有文字与图案,它们都具有增强保育力量的作用,或者说都表达了人们对于新生儿生命长久、幸福吉祥的美好祝愿。

老北京郊区的小孩戴着一顶帽子和一个长命锁

长命锁的制作材料一般多用金银宝玉,其造型多被做成锁状,文字多出现在正面,一般为“长命百岁”“长命富贵”“长发其祥”“后生可畏”等字样。图案多錾在反面,一般为麒麟、龙、虎等吉祥动物。清人天花才子的小说《快心编》中就叙及这种饰物:有一个姓石的人家,四十岁时生得一子,夫妇俩“恐他难得长养”,特地将一块玉锁挂在儿子颈间,以后这块玉锁就一直佩在他身边,一直伴随到他长大成人。书中形容这块玉锁,被“琢得精巧绝伦,缕着双鱼戏水,暖润滑泽”。

戴项圈和挂锁片,主要是怕新生婴儿体弱多病。外公、外婆出钱为新生婴儿打制银锁和项链圈,戴在婴儿颈上。孩子长到十二岁以后,便被认为已经过了危险期,则要取掉银锁、项圈,称之为“开关”。俗传行过戴锁与开关仪式的小孩,便能摆脱命运中的难关,无病无灾,健康长寿。江苏地区外婆送给小孩的长命锁不是戴在脖子上的,而是挂在小孩的卧室中的,俗信可以压邪驱祟。还有以寺庙的名义挂长命锁的,这种习俗含有借道教或佛教神灵的力量锁住小孩的命,避免受邪魔伤害的意思。其做法是,给寺院或道观一定的财物,在僧或道面前,让小孩“寄名”为弟子,再以锁形饰物挂在项间,这种锁称“寄名锁”。也有认和尚或道士为寄父的习俗。所戴之锁以寄父的名义打制,也是借道、佛神灵保佑小孩长命的意思。《红楼梦》就记有这种习俗。薛宝钗的父母就曾为她认了一个癞头和尚作寄父,薛宝钗由此而得到一把小金锁,其上所镌的“不弃不离,芳龄永继”八个字,也属祝福长命之类的吉祥语。

1937年,在山东沿海地区,一位母亲抱着儿子,孩子胸前的大锁片被称为“长命百岁锁”。 赫达·莫里逊  图

探究起“长命锁”的身世,它的前身叫“长命缕”,也有叫“长生缕”“续命缕”“延年缕”“五色缕”“辟兵缯”“朱索”“百索”等名称的。小孩胸前挂锁,其意义在于锁住小孩的命,避免病魔疫鬼侵入危害小孩,让小孩无灾无祸、平安长大。但更多的是长辈对晚辈的祝福。佩长命缕的习俗,最早可追溯到汉代。据《荆楚岁时记》《风俗通》《岁时广记》等典籍记载,在汉代,每逢五月初五端午节,家家户户都在门楣上悬挂五色丝绳,以避不祥。到了魏晋南北朝时,这股丝绳被移到了妇女臂上,渐成为妇女和儿童的一种臂饰。不仅用于端午,还用于夏至,以祈求辟邪去灾,祛病延年。到了宋代,这种风俗不仅在民间流行,还传入宫廷,除妇女儿童之外,男子也可佩戴。每到端午节前,皇帝还在长春殿亲自将续命缕赏赐给近臣百宫,以便他们在节日佩戴。宋代称这种五彩丝绳编结物为“珠儿结”“彩线结”,可见其形制已较复杂,除丝绳、彩线外,还穿有珍珠等物,在当时京都等地的街市上,还有不少店铺和市贩专门以销售这种饰物为生。

到了明代,风俗变迁,成年男女使用者日少,通常用于儿童,并成为一种儿童颈饰。一般多用于新生儿出世,直到满周岁,线绳百索的进一步发展,就成了长命锁。长命锁习俗历经民间的长期流传,凝聚了父母们的美好愿望和工匠们的智慧,在这种力量的推动下,明清时代的长命锁演变成了五花八门、别开生面的民间艺术品,从传世的明清两代以及民国的长命锁中,我们可以大致看到以盼望健康长寿而制作成的狮子绣球、莲花寿桃;以望子成龙而制作的麒麟送子、五子登科;以求大富大贵而制作成的双鱼牡丹、肥猪元宝、刘海戏蟾等几类造型的长命锁,材质可见金银铜玉、象牙宝石等。

事死如生:居丧六礼之演变

丧礼蕴含着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中国人的死亡文化还没有真正普及,大家由于忌讳,平常很少面对并且谈论人生的终点问题,并使得终点问题始终笼罩着黑色的恐惧。其实回望丧礼文化,不仅是妥善安置逝去亲人的遗体,更是让逝者有尊严,让活着的人珍惜每一天,感受生命之美和亲情之宝贵。

上海1937-1949 年间的社会民生影像,人们为一位逝去的社会活动家送葬,抬着“英济群伦”“典型尚在”等匾额出殡。

居丧也叫守丧,也就是前面所说的“丁忧”,它实际上是人们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之情而形成的一种习俗。历史上,居丧习俗通过首先和法律手段强制人们去执行,从而成为一种守丧之制或居丧制度。长期的封建社会,还对居丧制度和居丧生活作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使居丧常常失去哀悼之情而成为类似于摧残人性的礼制,使所谓的孝道延伸至长期的对死人毫无意义的居丧形式之中,既浪费了钱财,也浪费了生命。

居丧习俗究竟起源于什么年代,现在已无从考究。但可以说,严格意义上的居丧礼俗总是在人类跨入阶级社会,财富有了多余才会形成,那时部分人可以依靠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来维持生活。为了悼念死去的亲人或者表示对死去亲人的崇敬,开始有意识地实行较长时间的守丧。传说中三年服丧起于尧之时,虽然无法确认它的可靠性,但用居丧来表达哀悼和崇敬之情,则应该是可信的。从殷商一直到周代,大致有部分人不仅在施行居丧礼俗,而且也在推行这种礼俗。《春秋》载,鲁僖公去世,文公居丧二十一个月。鲁昭公十一年夫人归薨,葬后鲁昭公未曾表示哀戚,为此叔向责备鲁昭公未行三年之丧。至于齐大夫晏婴为其父“精衰斩、苴、绖、带、杖、菅履、食粥、居倚庐、寝苫、枕草”,则是标准的居丧礼俗。但不管如何,春秋以前,居丧礼俗都具有因时、因人、因地的差异性。正是基于这种差异性,包括春秋时许多礼制的混乱,儒家学派的先驱们看到丧礼的重要性,开始整理并对丧礼作出了系统而又规范的规定,形成丧葬礼制,居丧礼是整个丧葬礼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1916年,盛宣怀辞世,盛家为其举办了盛大的葬礼,1917年11月19日的《民国日报》社会新闻版刊发了一组《盛宣怀出殡纪盛》的报道。

居丧礼从早期意义来看,是哀情的一种表达形式。所以,儒家制定了一定的标准,以衡量居丧者的哀戚与否。这种标准大致体现在容体、哀哭、言语、饮食、衣服、居处六个方面。

(1)容体。主要是指外在身体情况,如《礼记·间传》所说的“此哀之发于容体者也”。郑玄注曰:“有大忧者,面必深黑。”儒家提倡容体不同于常,乃是源于家有大忧,使孝子贤孙因哀戚而无法过正常生活,造成形容憔悴,面色发黑。儒家规定,居丧期间不得洗澡,除非头上、身上有溃疡或创伤。但是,“哀发于容体”,所谓“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应注意内在哀戚的适可而止。

(2)哀哭。主要是指丧哭要发之于内心,所谓哀发于声音。《礼记·间传》对不同丧服的哀哭作了不同的描述性规范,认为斩衰之丧,哀哭声嘶力竭,好像气绝。齐衰之丧,哀哭不似气绝。大功之丧,哭声曲折悠长。小功缌麻之哭,面带哀容即可。哀哭主要表现在丧葬礼过程中,待虞祭后举行卒哭礼,便改“无时之哭”为居丧期间的朝一哭夕一哭,表示丧主对失去亲人的无限哀悼。哭丧出自周礼,在汉晋时代兴起,到南北朝时更加流行。有趣的是,挽歌习俗流行起来之后,唱挽歌的场合就不限于出殡送葬了。挽歌成了表达心中的痛苦,对亡者的深切的思念等凄楚情感的一种宣泄。

(3)言语。主要是指居丧期间的言语规范。一般情况下,言辞要不加文饰,与丧事无关后一律不谈,并尽可能保持沉默,所谓哀发于言语。《礼记·杂记下》说:“三年之丧(大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这种礼俗大约来自“高宗谅阴,三年不言”的居丧习惯。为此,《礼记·间传》对不同等级的居丧者言语行为作了部分规范:“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缌麻议而不及乐,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至于国君、大夫等,还须居丧不谋国政、家政,不言国事、家事。

(4)饮食。居丧期间饮食方面的规定,称之为哀发于饮食。这种规定包括丧事头三天不吃不喝,粒米不进,甚至“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明显是政治性丧事饮食规范。三天后喝粥,三月后可吃粗食,一年后可以进菜果,但二十五月丧期内皆不能饮酒食肉。所谓:“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十三个月)而小祥,食菜果;又期(二十五个月)而大祥,有醯酱。”居丧饮食有个“度”的问题,若因饮食问题而可能影响居丧送死,则不须完全遵守规定,“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为什么呢?因为“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是一种更大的不孝。因此,孔子不仅规定“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而且,“病则饮酒食肉”,认为“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在很大程度上注意居丧期间饮食节制的同时,强调不因饮食而影响身体,影响守丧,具有较强的人性因素,与后来一味疏食节制,置生命于不顾的走向极端的行为,有着本质上差别。

(5)衣服。衣服是指哀发于衣服的丧服制,前已详述。

(6)居处。居处是指居丧期间的居处条件,所谓哀发于居处。对于孝子来说,要住临时搭盖的房子(叫“倚庐”),睡觉时用草苫,头枕土块,表示自己对失去亲人的哀悼之情。《礼记·问丧》云:“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其意是表达对于失去亲人的哀思和表示与亲人处于类似的生活。但居丧三年在外不入居室,“寝苫枕块”,对身体必定很多影响,因此,随着居丧的进程,条件不断得到改进。除了父母之丧外,《礼记·间传》对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等的守丧居处,也作了规定,原则是丧服越重,居处条件越差。

除了对以上六方面作出一些居丧规范外,丧礼还规定,停止一切喜庆活动。因此,丧服期内不许婚嫁,夫妻不能同房,有官职者则解官居丧。这些居丧礼俗,对于春秋之前礼制混乱崩溃的现实,无疑具有进步作用。但在后来的施行中,由于绝对化、极端化而弊端丛生,难以让人绝对坚持。所以,一有照礼遵行者,便成为模范,成为统治者推崇的对象,甚至进入仕途,名利双收,从而制造了许多假居丧、假孝子的事例。

仲富兰著,上海市文史研究馆编,《图说中国人生礼仪》,上海人民出版社、学林出版社,2018年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