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留白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2024-05-10 22:18
甘肃

前言引导

在一些合同类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出于对熟人的信任和为了交易的便捷,将留有空白的合同签字盖章后即交给另一方。这种行为看似免去了签合同的流程,节省了交易成本,却带来了很大不确定性,同时也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那么,空白合同的效力如何?

基本案情

刘某与王某系同事关系,刘某找到王某让其为在银行的贷款做担保,因平时两人关系较好,王某便欣然应允。随后刘某将从银行取来的贷款合同给王某让其签字,王某看到合同上贷款人处还未签字,虽心有疑虑,但在刘某的解释下还是签了字。一日,王某收到法院传票,才发现,当初签订的担保合同债务人竟变成了张某,而张某也因无履行能力,银行诉请王某承担保证责任。

王某辩称,当时,刘某找王某帮他贷款做担保,因其比较信任同事,也乐于助人,想着刘某又是单位的老同志,又有工资,应该不会骗人,王某是第一个签字的,上面签字前没有其他信息。直到后来收到法院传票,王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上诉人担保的借款人竟然不是刘某而变成了张某。王某不认识张某,根本没有为其担保的意思表示,因此其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王某应否承担本案的担保责任。

王某虽辩称其签字时合同系空白,为张某债务提供担保系受刘某欺骗所致,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经法院查明,王某对在借款及担保事宜面谈面签纪要、贷款担保承诺书、个人借款保证担保合同、借款借据、贷款发放通知单签字的事实均无异议。首先王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签字时合同是空白的。其次,退一步讲,即使本案相关合同及表格存在着保证人王某在签名时出借人等栏目是空白的情况,但王某在签名时也应该看到该空白,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认识到在空白合同上作为保证人签名的法律后果,其没有要求对该空白先行予以填写或者拒绝签名,属于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置,将会产生授权对方当事人补记合同空白部分内容的法律后果。在本案中保证人王某签名真实的情况下,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官说法

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留白合同上续写内容的,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将其认定为有效,该裁判规则不仅适用于担保合同,同样适用于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案例一:张某、陈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最高法民申1889号。法院认为,即便如张某、陈某所称,农商行支行存在使用空白格式《保证合同》且未告知二人主债权金额的情况,但张某、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属于概括性授权,会产生授权另一方填补合同空白并接受该缔约方式的法律效果。

案例二:兰某、魏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案号:(2023)甘民申2439号。法院认为,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后果视为对持有空白合同的相对人的无限授权,XX物业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应当清楚知晓出借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空白合同的法律后果,案涉《房地产买卖契约》《移交说明》上魏某的签字虽非本人所签,但魏某在原审庭审笔录中明确表示认可,XX物业公司也未提交魏某恶意串通,损害中央储备粮XX直属库及其公司利益的证据,故其所称合同虚假的理由不能成立。

案例三:闫某、宁夏某商业运营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宁民申1405号。法院认为,闫某申请再审称其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对合同内容不知情,该合同并不是闫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无效,但闫某认可《卖场租赁合同》上的签名、捺印均系其本人作出,即便闫某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但闫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签字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应视为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处分,且闫某未提交证据证实该合同存在其他无效情形,故案涉《卖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为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将合同委托给他人持有前,应对合同内容仔细审核,尽量采取打印文本,减少合同中需要手写的部分,避免合同文本中留有空白待填写区域,有条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尽量采取面签方式。

2.合同实际履行前,对合同内容再次确认,尤其是合同重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如发现与当时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符,应立即与合同相对人协商,对合同内容修改,避免出现不必要纠纷。

3.当事人应明白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法律后果,即表示无限授权,愿与不特定人建立法律关系。即使另一方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对合同更改,但举证证明该事实及其困难,由于举证不能,法院一般也会认定该合同对另一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切不能因碍于面子或信任而签订留白合同。

供稿:民二庭

原标题:《签署留白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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