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廉洁自律“十个严禁”
2024-05-09 16:46
内蒙古
(一)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购物券(卡)等支付凭证,对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交。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及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四)严禁公款旅游。
(五)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
(六)严禁赌博或以赌博形式变相收受贿赂。
(七)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贴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
(八)严禁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
(九)严禁各种形式主义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
(十)严禁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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