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精神药品目录,镇咳药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目录

澎湃新闻记者 徐宏文 综合报道
2024-05-07 11:38
来源:澎湃新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5月7日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镇咳药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具体来看,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右美沙芬,一般指氢溴酸右美沙芬,是具有镇咳效果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在临床上有显著疗效的止咳药物,却在生活中存在被滥用的风险。社交平台上,可以看到不少年轻人对于右美沙芬的讨论和追捧。

据医药专家介绍,右美沙芬属于中枢性镇咳药物,用量大的话会增加呼吸抑制风险。极端用药的情况下,服药者可能因为呼吸抑制而死亡。长期滥用的话会对大脑造成损伤、出现精神错乱。正因为如此,相关部门针对右美沙芬的管理不断收紧: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将原属于非处方(OTC)的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转为处方药(RX)管理;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被禁止通过网络零售。

@人民网评2023年12月发表人民热评:谁在顶风作案,文章称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右美沙芬作为需要严格管理的处方药,仍然可以轻易违规买到——在没有开具任何处方,也没有出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媒体记者在成都多家药店都顺利买到了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一边是管理层层加码,一边是药店我行我素,当药店为了利益而无视消费风险和法律规定时,无疑为滥用药物敞开了方便之门。与此同时,社交媒体上的各种暗语和黑话,也是对年轻人的教唆和怂恿,需要及时清除。

    责任编辑:孙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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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