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月】学好保密法 争做守密人
2024 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为第36个保密宣传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树立保守国家秘密的法治观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保密公益宣传片《一秒钟》和海报。

2024 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为第36个保密宣传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树立保守国家秘密的法治观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保密公益宣传片《一秒钟》和海报。
共筑保密防线 公民人人有责
宣传片通过列举一秒钟内可能发生的失泄密情况和可以避免的失泄密风险,以生动直观的画面,深刻阐释时刻绷紧安全保密之弦、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意义,向全社会传递“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的理念。
共筑保密防线 守护家国之安
《你我都是护密人》《言传身教保密观》《密印》等三幅保密公益宣传海报,向全社会诠释、宣传、普及新修订保密法,宣传新时代保守国家秘密的理念,切实筑牢安全保密防线,共同守护家国之安。

海报《你我都是护密人》

海报《言传身教保密观》

海报《密印》
陕西省防泄密“十二严禁”
01
严禁通过非密手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机、U盘、硬盘、个人电脑、iPad等设备和互联网网站、邮箱、微信、QQ、MSN、网盘、云盘、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传输、存储、处理、发布、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02
严禁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或使用非密信息设备制作、复制、扫描、传输、销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03
严禁擅自查阅、复制、留存、发布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私自携带涉密文件、资料、载体等外出。
04
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便携式电子设备进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
05
严禁遮挡或去除“绝密、机密、秘密”国家秘密标志进行复印、复制涉密文件、资料。
06
严禁将手机、iPad、普通U盘等非密设备连接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者载体。
07
严禁使用手机图文识别小程序或软件等拍照、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08
严禁邮寄、托运、买卖、转送、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工作秘密)和携带涉密载体出国(境)。
09
严禁发布、发表未经保密审查的文章、稿件等至机关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网站、报纸期刊等。
10
严禁使用不具备涉密信息设备维修维护资质的单位对涉密信息系统、设备、载体等进行维修维护。
11
严禁在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或安装麦克风、摄像头等音频视频输入设备以及无线收发装置(无线WiFi、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
12
严禁使用境外机构、人员赠送的手机和电子产品,办公场所不得摆放和使用境外机构、人员赠送钢笔、纪念品等。
备注:国家秘密一般是明显标注有“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工作秘密一般是标注有“内部、内部资料、工作文件、不予公开”等字样的文件资料。
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好保密法,争做守密人!
原标题:《【保密宣传月】学好保密法 争做守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