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如何办理?看这篇就够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应该如何办理?
看这里就够了
Q:哪些对象可以申请低保?
A:
根据《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Q: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流程是什么?
A:
按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确认的程序办理。
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乡镇(街道)应当予以受理,并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等予以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乡镇(街道)在申请地的村、社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街道)应当予以确认同意,确定救助金额,从确认同意决定之日起下月按照差额(低保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之差)发放低保补助金。
Q:
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A:
2024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69元和872元。
Q:
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A:
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Q:
到哪里可以办理低保?
A:
辖区各街道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Q:
怎样咨询低保办理进度?
A:
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1日办理汇算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在3月21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清洋街道民政办电话:6363316
福新街道民政办电话:6431938
东厅街道民政办电话:6442571
门楼街道民政办电话:6473217
高疃镇民政办电话:6452983
回里镇民政办电话:6492916
张格庄镇民政办电话:6461601
臧家庄镇民政办电话:243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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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如何办理?看这篇就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