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台13条“硬措施”优化营商“软环境”

2024-04-26 16:15
湖南

(记者 李容容)近日,我市印发实施《湘潭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突出问题,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速打造区域领先、现代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共涉及健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制度、创新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4个方面,明确13条真、准、实的具体措施。

在健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制度方面,我市将全面建立入企检查报备制度,积极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管机制。如《方案》规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入企检查前,需事先填写有关表格并报市、县两级优化营商环境部门备案;积极探索将更多执法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检查计划及结果;探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重要企业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在创新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方式方面,我市将推行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规范非现场执法,建立企业合规工作体系和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考察期制度。如《方案》规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赴企业执法检查时,应依托“湖南营商码”扫码留痕,全量、及时归集执法检查关键信息,做到“访企必扫码,入企必留痕”;以全市“企业法治体检中心”为载体,为企业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法治服务,引导企业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预防违法犯罪,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上,我市将规范涉企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推行差异化监管模式,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如《方案》规定,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制度有效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适用,切实解决“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将长期信用良好且经营风险较低的企业纳入执法检查“白名单”,减少检查频次,将违法失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提高监管力度,以差异化监管手段助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在强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上,我市将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领域排除、干预竞争行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如《方案》规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部门应设立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专项治理中介服务乱象,严肃查处违规指定中介机构和中介违规收费等行为;专项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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