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调查官是个什么“官”?
靶向药、尺寸公差、高磁导率、哈希算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通信标准必要专利... ...
这些听上去让人一头雾水的词汇,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却是一群“技术咖”的日常工作交流语。
1.技术调查官是个什么“官”?技术调查官是法官的“技术参谋”“最强外脑”,弥补法官理工科专业背景和涉案技术知识的不足,提高知识产权审理质量,以最简练精确的语言把疑难复杂的技术事实抽丝剥茧,解释得通俗易懂。
2.为什么需要技术调查官?
知识产权案件通常是法律和技术问题的集合,对于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官来说,技术问题的判断是一个耗时耗力的复杂过程,而技术调查官能够提供及时、可靠、专门的技术支持,通过解释行业公知常识,分析技术原理,增强法官断案的底气,更可以赋予审判加速动能,缩短案件审理期限。
3.技术调查官的职责范围有哪些?主要参与哪些案件审理?
审查背景技术和涉案技术方案,进行权利基础效力评估;通过查阅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明确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对技术事实的调查范围、顺序、方法提出建议;参与调查取证、勘验保全、询问、听证、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协助确定鉴定对象和鉴定方法、提出专业问题;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列席合议庭评议等有关会议。
主要参与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
4.技术调查官对裁判结果有表决权吗?出具调查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吗?
技术调查官是审判辅助人员,对裁判结果没有表决权。技术调查官行使职责须经法官授权,仅能就案件的技术问题开展工作,不对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出具的最终调查意见也仅供法官参考。
5.以杭州中院为例,技术调查官从哪来?会和其他部门资源共享吗?
目前,杭州中院组建了一支47人专、兼职技术调查官队伍,他们主要来自省内在杭各大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教授,涵盖机械、计算机、医药、电学、通信等多个专业领域。4月19日,杭州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杭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通过区域内技术调查官的共通共享,全面提高行政、司法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力度,形成协作紧密、互动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
6.为什么要出台《合作备忘录》?它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案件办理,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体系,最大限度发挥不同部门、不同技术领域技术调查官资源效用,实现技术调查资源共建共享,服务保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出台本备忘录。
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案件办理、知识产权司法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过程中,调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时,适用本备忘录。

原标题:《技术调查官是个什么“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