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人民法院: 沟通化纠纷 喜领执行款

2024-04-15 17:23
安徽

埇桥区人民法院4月15日上午,埇桥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钱款当场履行完毕,案件现场执行结案。

2018年,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史某某、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标的为415228元,案件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张某到我院申请执行,我院立案执行后经尹法官多方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线索,尹法官立即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被执行人前期履行本金及利息587706元。在经过尹法官多次和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后,约谈双方当事人于4月15上午到庭当面调解,双方当事人一开始针对案款的本息给付问题意见不统一,双方僵持不下,在尹法官耐心的调解和释法说理下,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利息的情况下,当场履行七万元,最终以履行657706元本金和利息后执行结案。

申请执行人张某收到案款后,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对尹法官连连表示感谢,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标题:《埇桥区人民法院: 沟通化纠纷 喜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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