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争议焦点!“昆仑墟”诉“灵剑苍穹”著作权侵权...
本文原标题:《7大争议焦点!“昆仑墟”诉“灵剑苍穹”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开庭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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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将于12月6日开庭审理。
该案的复杂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有哪些?该案的审理对网络游戏市场的发展有什么意义?在庭审来临之前,让广互君当一次“课代表",带领大家复习一下这个案件吧!

基本案情
《昆仑墟》是由上海菲狐网络公司研发的一款仙侠题材角色扮演类游戏。在游戏运营过程中,上海菲狐网络公司认为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公司联合运营的《永恒仙尊-经典梦幻修仙游戏》《灵剑苍穹-热血仙侠动作手游》《青云灵剑诀》《青云飞仙诀-梦幻情缘仙侠手游》《青云飞仙诀-全民仙侠动作手游》等五款游戏严重抄袭上海菲狐网络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昆仑墟》移动网络游戏,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遂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

▶源起昆仑:五款手游为何陷入侵权门?
上海菲狐网络公司诉称,其为完成游戏《昆仑墟》的创作投入了巨额的研发成本,自该游戏2017年6月上线以来,已支出近2亿元人民币用于游戏宣传,在游戏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银行流水现已超过人民币10亿元。
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公司联合运营的五款游戏在角色及技能、场景画面、UI界面、道具等多方面与《昆仑墟》移动网络游戏的前81级游戏整体画面及其中包含的82幅美术作品基本一致,导致广大消费者产生混淆,分流了原告大量的游戏用户,侵占了原告市场份额。
因此上海菲狐网络公司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1. 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著作权的行为;
2. 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3. 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50000元,公证费用13600元,共计人民币63600元;
4. 判令三被告在《人民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及三被告各自的官网首页显著位置上发表书面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5. 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悬念迭出:抄袭还是被抄袭?
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共同辩称,上海菲狐网络公司主张权利的《昆仑墟》游戏内容涉嫌抄袭《魔法王座》《少年群侠传》等游戏,其对案涉游戏不享有在先著作权。
此外,案涉游戏《昆仑墟》形成的时间晚于被告方游戏的公开发表时间,不仅不具有接触可能性,而且不排除原告或其关联企业根据被告方游戏的内容进行自身游戏的针对性修改。
结合作品类型来看,《昆仑墟》整体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被告方游戏与《昆仑墟》游戏内容亦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不存在侵犯该游戏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

广州柏际网络公司表示,同意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的答辩意见。此外,即使构成侵权,其作为运营方事先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并在收到上海菲狐网络公司起诉材料前后及时将案涉游戏下架,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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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提炼案件争议焦点
据了解,原告上海菲狐网络公司通过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提交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各方提交的电子证据多达137GB。

“作为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后受理的第一案,该案件涉及互联网游戏这一新兴产业,审理难点在于如何明确网络游戏中哪些内容能获著作权保护、如何适用‘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认定规则等,法律关系复杂。”该案合议庭组成成员邓丹云介绍。
该案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三次庭前会议,笔录多达66700余字,共总结归纳以下7项争议焦点:

◈2. 原告是否享有其所主张作品的著作权?
◈3. 三被告是否存在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
◈4. 被诉侵权作品是否与原告主张享有权利的前81级游戏整体画面构成实质性相似?
◈5. 被诉侵权作品的相应画面是否与原告主张享有权利的82幅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6. 三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7. 若构成侵权,三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根据案件审理安排,该案将于12月6日上午9时,通过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进行审理,审理过程将全程直播。关注广互君,即时获取该案最新信息哦!
通讯员:刘文添 吴博雅
编辑:杜绮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