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立法规定“妻子可查询配偶财产”,冲上热搜

2024-04-12 12:29
上海

微信公众号“福建人大”4月9日

发布《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该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消息一出,

相关话题立即登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

此前就上海法治报曾报道

一名全职太太直到离婚

才知道家里的资产实际情况

此前报道:

做了二十年全职太太的于红起诉离婚,竟发现丈夫秦蓝是亿万富翁。

据了解,于红与秦蓝结婚近二十年。为了照顾孩子和丈夫,于红成为了全职太太。二十年来,秦蓝每月交给于红生活费,负担家庭各项开支。因夫妻俩感情越来越淡,于红起诉离婚。

秦蓝不愿意离婚,态度诚恳,于红离婚的决心动摇了。半年后,于红再次起诉离婚时惊讶地发现,就在这半年内秦蓝将名下的十八套商铺变更到其与前妻之女秦小紫名下。

当法官询问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时,于红着急了。这些年秦蓝从不让自己过问、插手家里的生意,对于家里的存款、房产、股票、证券及其他大额财产情况,自己更是一无所知。

于红向法院申请夫妻共同财产调查令查询秦蓝财产,发现秦蓝多年来经商有道,名下房产众多,资产过亿。

秦蓝得知于红起诉要求离婚后,向法官明确表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愿意离婚。秦蓝诚恳的态度,也让于红离婚的决心动摇了。

鉴于双方当事人离婚意愿不一致,秦蓝坚称希望能够挽回婚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于红的离婚诉讼请求。

半年后,于红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最终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此次离婚诉讼中,于红惊讶地发现秦蓝名下的十八套商铺在这半年内发生了产权变更——由秦蓝名下变更到其与前妻之女秦小紫名下。

秦蓝主张该十八套商铺卖给了秦小紫,却在房屋出售的对价及房款支付等问题上闪烁其词。经调查发现,秦蓝与秦小紫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就该十八套商铺签订了房屋赠与协议,并办理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于红遂将秦小紫和秦蓝另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秦蓝与秦小紫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最终,法院认为妻子的收入并不影响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判定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丈夫与前妻的女儿将十八套房产变更登记至丈夫名下。(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

综合自福建人大、澎湃新闻、新闻晨报、此前报道

编辑 | 谢钱钱

原标题:《此地立法规定“妻子可查询配偶财产”,冲上热搜》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